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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法院反映大学生涉兼职就业犯罪特点及建议

时间:2022-02-10 阅读:13813

近年来,大学生涉兼职就业犯罪屡见不鲜,近三年,洪山法院审理在校大学生兼职犯罪5件,大学生就业犯罪的有14件。通过分析,发现大学生涉兼职就业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犯罪主体年龄日趋年轻,以大学新生、应届毕业生为主要对象。被告人的年龄集中在18岁至25岁,且逐渐呈现低龄化特征。部分犯罪分子以大学新生、应届毕业生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大学生刚步入大学以及即将步入社会为时间节点,利用大学生心智不成熟、法律意识不强等弱点,对其实施诈骗诱哄等行为。部分大学生出于急于寻求兼职工作的心理,对犯罪行为缺乏防范意识,一不小心便陷于诈骗陷阱,或者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是犯罪类型手段多元隐蔽,以诈骗传销为常见类型。大学生涉及兼职就业犯罪主要类型包括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代替考试、发布虚假广告、网上开设赌场等。涉兼职就业犯罪逾七成构成诈骗罪,涉众型犯罪往往构成传销行为。实施犯罪的主要手段较为隐蔽,通常通过电信网络进行诈骗,具体表现为通过短信、微信、QQ群、求职就业APP及相关网络平台发布大量兼职、就业链接,这些链接多为虚假诈骗信息,部分涉兼职就业工作形式内容是违法违规的。

三是犯罪主观方面存在过失,以帮助犯罪为特殊形式。大部分大学生涉嫌兼职就业犯罪主观上并不知情,并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然而,部分大学生在参与犯罪行为后,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为此,建议:一是开展“开学季”“毕业季”法律巡回课堂进校园,针对大学生就业犯罪、“求职风险”等热门话题,法官进行针对性授课,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校园。二是规范求职招聘信息网络平台,对虚假诈骗信息进行智能化排查,提高认证准入门槛,建议信息网络平台与高校建立联动机制,共建正式招聘平台发布相关求职信息。三是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制作普法视频等形式,引导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慎重对待外出面试,警惕传销等非法组织,提防“校园贷”“套路贷”等陷阱,正确选择求职渠道,保护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