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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代表、委员联系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5-01-19 阅读:6188

为切实做好与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增进代表、委员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认同与支持,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实现“强基础、提质效、解难题、创特色、争一流”目标,现根据上级法院要求,结合我院本年度代表、委员联系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改进联系方式

1、进一步提高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加强与代表、委员的主动联系。坚持向代表、委员送阅《人民法院报》、《天平园地》等报刊期刊,并在院刊《天平园地》上增设二维码链接服务,代表和委员通过智能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直接链接到我院外网,及时浏览法院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在《天平园地》增设代表专访栏目,分别采访来自社区、高校、园区、企业的代表,就法院当前开展的工作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增进互动和沟通。责任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各部门)

2、改进我院工作动态的传递方式。依托信息技术平台,开通微信、微博服务,向代表发送法院工作动态信息,切实提升动态信息传递的及时性、有效性。(责任部门:政治处、办公室;协办部门:行政科)

3、建立代表委员定向联络机制。根据上级法院要求,院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定向结对联络责任人,应定期与代表委员沟通,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每个院领导对口联系56名代表及若干名委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口联系12名代表及委员。(责任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本院各部门)

二、扎实开展联系活动

4、以促进司法公信建设为目标,自觉将法院重要审判、执行活动置于代表、委员监督之下。各业务部门凡承办重大、敏感或社会高度关注案件的,均应及时、主动于庭审、执行、听证等审执活动前7个工作日上报计划安排告知院办公室,协调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增进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责任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各业务部门)

5、进一步丰富联系活动内容,延伸触角、增强效果。坚持开展常规调研座谈、视察走访,围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新修改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司法拍卖等主题,向代表和委员汇报有关工作情况、进展,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每月第三周周三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来院,旁听庭审,参观法院,走进法院,了解法院。(责任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各活动主题涉及的部门)

6、积极做好年度“两会”期间的专项联系活动。根据法院自身建设需要以及人大、政协工作的要求,详订计划,周密部署,科学安排,确保“征求代表对法院工作意见”、“听取代表(委员)审议(讨论)法院工作报告意见”等活动取得实效。(责任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各部门)

三、切实做好议提案办理工作

7、对人大、政协交办的议提案,以及代表、委员通过各种联络渠道,在各类联系活动中就法院工作提出的重大、合理的意见或建议,采取召开推进会、协调会,开展专项督促检查等方式,加大协调办理力度,督促相关承办部门加强上门走访、电话沟通,主动就有关重要事项和问题与代表、委员联络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回告答复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责任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各议提案承办部门,重点意见、建议涉及的部门)

四、完善代表委员联系工作制度

8、各部门均设立专人负责代表、委员的联系工作,随时收集本部门重大审执活动、重大工作安排等情况,按要求及时做好协同做好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和沟通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