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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军人才风采|唐培森:天平之后是情理法的交融

时间:2023-09-22 阅读: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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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培森,男,1982年11月出生,广西资源县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洪山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行政庭负责人。入额六年来,他身行力践,审结各类民事、行政及再审案件共计2000余件,年均结案近400件;他勇于创新,助力庭室推出制式《离婚证明书》,创新工作登载“学习强国”,并获《人民法院报》《长江日报》《湖北电视台》等媒体推广报道;他审研结合,撰写的论文、调研文章多次获得省市级表彰。他在工作中表现突出,2016至2022年连续6年考核优秀,先后荣获全省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洪山好人”、“武汉市文明家庭”等荣誉。

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弱势群体利益

无论是在审理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唐培森法官都坚持用真心走进当事人,用真诚对待当事人,用专业帮助当事人,缓和矛盾冲突,不偏不倚,在法理人情中追求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2019年底,唐培森法官还在民一庭时,某公司因经营困难开始拖欠员工工资,加之因疫情一段时间无法营业导致公司境况雪上加霜,一度到了破产边缘,员工们担心工资无法偿付,都起诉了公司。当他接受该批案件后,经过仔细了解,得知公司计划引进新的投资,员工们其实也普遍愿意留在公司,于是,他多次组织双方代表,对公司晓之以理,对员工们动之以情,经过数次不懈的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员工们留在岗位继续上班,公司则承诺分期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资。如此,公司避免了重新招聘、培训员工的成本,员工们也免去了重新就业的麻烦与风险,达成了双赢。

坚持公正司法,着力实质化解纠纷

2020年,在审理一起某高校历时多年的教育用地拆迁案件,唐培森法官通过十数次的走访、接谈,走进拆迁户,了解拆迁户的真正诉求,之后又通过耐心地给拆迁户讲解法律法规,引导拆迁户正确认识学校拆迁的原因及权利基础,同时建议学校针对性地采用变通的置换方案,最终促成了和解,事后该同志收到了“巧司妙法化难题”的牌匾。2023年,在审理涉及福利房拆迁补偿的行政裁决案件中,唐培森法官代理审判团队精研案件,在判决后仍不放弃调解,最终促成各方达成和解,圆满为该批历时12年、历经多轮诉讼程序的行政纠纷画上了句号。事后原告企业送来锦旗及感谢信,表达了对办案人员根治了困扰企业十余年顽疾的感激之情。“当事人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绝不是来‘走程序’,让诉讼程序‘不反复’,让人民群众‘少折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才是诉讼的应有之义。”唐培森法官如是说。

坚持身为人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唐培森法官在调任行政庭负责人后,如何依法裁判、如何实质化解矛盾、如何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审理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成为唐培森法官调任后思考最多、努力尝试最多的事。秉承洪山法院加强诉源治理、搭建多元解纷平台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的精神,唐培森法官带领审判团队深入辖区各个街道,通过“法治夜校”活动,针对街道赋权工作的实施,依托典型案例向各街道执法人员进行细致生动的以案析法,有针对性提出建议,从提升街道综合执法效能、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角度,助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在全省法院着力锻造营商环境“优质钢”,淬炼府院联动“锋利刃”的工作机制推动下,唐培森法官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基础上,通过多项举措,进一步积极推动“一把手”出庭、出力、出声实质化解纠纷。近年来,辖区内行政负责人出庭率逐年提高,“一把手”出庭应诉成为新态势。抓住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唐培森法官在数起行政处罚案件中,携手行政机关“唤醒”了《行政处罚法》 “首违不罚”“主动改正减轻处罚”的“沉睡条款”,促成行政机关自行减免处罚,助推了行政机关人性化、柔性执法,让营商环境更有“温度”。

一起案件的处理真正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一份判决的公布真正使社会大众满意,就是在公民心中达到了“法律与情理相通”。这是唐培森法官一直的追求,也是他所在的洪山法院的集体追求。唐培森法官常说,他只是一名普通基层法官的缩影, 所有荣誉和数字的背后,是他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官应有的担当与付出,他的身后是家庭以及整个洪山法院大集体的支持。他热爱这份职业,愿意为之终身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