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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5-01-19 阅读:4243

   











我院2010年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2013年又被市法院确定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试点单位,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公开措施,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强公信,促进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结合本院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  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司法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全院干警要进一步增强对司法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推进司法公开,是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要全面落实司法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加快司法体制改革进程;推进司法公开,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措施,要通过司法公开提升法官能力、强化责任意识、防止司法不公、统一法律适用,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推进司法公开,是规范司法行为的有效手段,要广泛接受监督,进一步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推进司法公开,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具体表现,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服务群众,进一步增强司法公开的社会效果。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广大干警要积极参与,全方位、全过程推动司法公开、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

二、推进三大平台建设,打造阳光透明的公开平台

积极开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向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发展。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立审判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网上立案、诉讼指南、审委会委员名单、审判流程等信息,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效率的审判流程公开服务。建设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对应上网裁判文书一律公开,发布社会关注度高、具有法制教育、示范指导意义的裁判文书。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实时公布执行环节、执行进展、执行措施及拍卖等情况,为当事人参与执行、了解执行情况、监督法院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

三、  深化百庭千书精品案活动,提升司法公开水平

深入推进百庭千书精品案活动,加强庭审技能、庭审规范的培训,强化干警庭审引导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及审判应用技巧能力,不断夯实庭审直播的业务功底。加强对裁判文书的校验和审核,强化文书用语的逻辑性、说理性、规范性和严谨性,不断提升裁判文书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对新型疑难案件的研判,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在全院营造开规范庭、写高质量文书、办精品案的浓厚氛围,努力提升司法能力,整体提升司法公开的水平。

四、  依托科学技术手段,提供便捷高效的查询服务

优化手机二维码链接服务,在立案服务大厅触摸屏、院刊《天平园地》上设置二维码图片,公众通过手机扫描即可查看诉讼指南、浏览法院动态、观摩庭审直播、查阅裁判文书等,更加及时、动态地了解法院工作。加快二代身份证识别系统的建设,在立案大厅及互联网上设置审判信息综合查询平台,与局域网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实时对接,当事人凭二代身份证在立案时获取查询密码,随时查询其案件的立案信息、开庭信息、合议庭组成人员、案件承办人、审理期限、鉴定信息、拍卖信息、评估信息等案件流程的进展情况,让每个打官司的当事人亲身感受司法的公开透明,增进对司法工作的了解、信赖和监督。

五、注重新闻发布工作,搭建司法与公众沟通桥梁

建设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积极推进微博、微信的发布工作,在微博上发布法院的重大改革动态,重大案件审理进展、英模事迹、法院荣誉等内容,在微信上开设法院动态、法官心语、文化建设、诉讼知识等栏目,形成功能相对齐全、职能相对明确的新媒体集群,扩大法院的影响力。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例行发布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方面的重大举措及取得的成绩,实时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典型案件的审理或执行情况,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实现法院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为法院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深化庭审视频直播工作,展现司法审判良好风貌

实现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的常态化,对每个案件的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做到每庭必录,并以数据形式集中存储、定期备份、长期保存,并可接受当事人的查阅。同时,选取具有典型性、普适性的社会关注案件,力争每月直播一场网络视频庭审,使审判活动更直观、更便捷、更完整的展现给公众,让更多公众通过敲击键盘,亲身感受司法的公开和公正,充分保障其对司法审判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七、举办开放日活动,增进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确定每月第三周的星期三为法院公开日,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大学生、社区群众代表,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及其他社会组织成员代表等,参观数字化法庭、档案室、荣誉室,旁听案件庭审,观看法院宣传片,让公众走进法院,了解法官的工作特点,并对不同的公众代表进行专访,在院刊《天平园地》特设专栏,登载他们对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展示司法公开工作的成绩和实效。

八、  推进执行网络系统建设,提升联动平台工作实效

加强与社会信用征管系统的对接,率先完成与辖区工商银行、房管局的联网联动后,逐步推进与其他协执单位的信息联网共享,加快网络执行“点对点”查控系统的建设,提高执行联动平台工作实效,努力缓解执行难题。探索网上司法拍卖工作,免去佣金降低拍卖成本,实现交易价最大化,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使司法拍卖真正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运行。将躲、逃、赖账者纳入最高法院失信名单库,并为各类征信系统提供科学、准确、全面的信息,促进社会信用征管系统的健全和完善。

九、完成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扩大司法民主

按照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增选一批人民陪审员,在选任对象上兼顾代表性、广泛性和专业性:选任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挥其在事实查明、责任认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选任一些有基层工作经验、有做群众工作能力的群众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特别是进一步提高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群体的比例,让更多的基层群众能够参与陪审工作。选任医学、金融、法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更好地适应新型疑难案件审理以及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需要。

十、加强调研宣传工作,促进司法公开工作的发展

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成立专门的司法公开工作法学会,总结分析司法公开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下步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力争出一批司法公开课题的调研精品。扎实做好司法公开的宣传工作,让更多公众了解法院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所作出的努力,最大限度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确保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举措为公众知悉、受公众检验、被公众认可。

  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度安排表

                                                      2014年4月28日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度安排表

工作任务

主责

部门

协办

部门

工作进度安排

推 进

三 大

公 开

平 台

建 设

1.网络机房改造,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建立网络安全防护系统。

办公室

行政科

按照市法院规划

进度统一建设。

2.建立12368综合服务系统。

立案庭

办公室

行政科

审管办

各业务庭

按照市法院规划

进度统一建设。

3.建立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立案庭

办公室

审管办

行政科

按照市法院规划

进度统一建设。

4.建立手机公开软件平台。

办公室

审管办

行政科

按照市法院规划

进度统一建设。

5.建设网络信访系统。

信访办

办公室

行政科

按照市法院规划

进度统一建设。

6.实施案件卷宗材料及证据材料的电子化工程。

办公室

行政科

各业务庭

按照市法院规划

进度统一建设。

7.升级审判流程管理系统。

审管办

办公室

行政科

按照市法院规划

进度统一建设。

8.建立数字审委会系统。

审管办

行政科

办公室

10月30日前完成。

9.完善执行流程管理系统,案件执行信息与外网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对接。

执行局

审管办

办公室

行政科

10月30日前完成。

10.建设司法查控系统。

执行局

办公室

行政科

按照市法院规划

进度统一建设。

精品案

精品案

1.科技法庭建设。

张家湾

法 庭

行政科

办公室

10月30日前完成。

2.实现案件庭审的同步录像,庭审光盘与纸质卷宗同步归档,并纳入审判绩效考核,适时通报。

各业务庭

审管办

办公室

4月1日开始实施。

3.实现每月网络视频直播一起庭审。

各业务庭

审管办

办公室

12月30日前完成。

4.评选本院优秀庭审,并组织好全市法院优秀庭审上报工作。

审管办

各业务庭

12月30日前完成。

5.评选本院优秀文书,并组织好全市法院优秀文书的上报工作。

审管办

各业务庭

12月30日前完成。

6.评选本院精品案,并组织好全市法院精品案件的上报工作。

审管办

各业务庭

12月30日前完成。

提 供

高 效

便 捷

查 询

服 务

1.优化手机二维码链接服务,在立案服务大厅触摸屏、院刊《天平园地》上设置二维码图片。

办公室

行政科

1月30日前完成。

2.建设二代身份证识别系统,为当事人提供其案件的立案、开庭、合议庭组成人员、案件承办人、审理期限、鉴定、拍卖、评估等案件流程的进展情况。

办公室

审管办

鉴定科

行政科

各业务庭

10月30日前完成。

推 进

新 闻

发 布

工 作

1.建设官方微博、微信平台。

政治处

办公室

行政科

各业务庭

微博6月30日前

完成;微信10月30日前完成。

2.坚持新闻发言人及案例报道制度。

政治处

各业务庭

12月30日前完成。

定期举办开放日活动

各业务庭

办公室

12月30日前完成。

建 立

执 行

联 动

系 统

1.完成执行联动服务相关设备的采购。

行政科

办公室

6月30日前完成。

2.推进信用征管系统建设,与武汉市工商银行、洪山区房管局实现联网联动。

执行局

办公室

工商银行对接按市法院进度推进;

6月30日前完成与区房管局的联网联动。

3.开展网络拍卖。

执行局

鉴定科

办公室

5月30日前完成。

完成人民陪审员增选、培训、陪审工作

办公室

政治处

各业务庭

4月30日前完成增选;5月30日前完成培训;12月30日前完成陪审工作。

加强司法公开工作的宣传和调研

政治处

办公室

各业务庭

12月3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