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时间:2013-10-07 阅读:4302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原告应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等相关证明。
三、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四、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