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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之星|洪山区法院2024年第二季度“办案之星”

时间:2024-07-23 阅读:3313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体干警干事创业、争先进位,提升司法能力与办案质效,根据我院《关于开展“强监管 优质效”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我院杨瑾、覃伏明、申力文三名干警,2024年第二季度办案数量多、质量高、效果好,被评选为第二季度“办案之星”。


法施于人 虽小必慎

                 杨  瑾


1991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法院和平法庭三级法官。自2016年进入洪山区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政治部、和平法庭从事组织宣传、民事审判工作。


2024年第二季度,受理案件224件,审结案件153件,平均月结案51件,主要办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她始终秉持法院案件无大小、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尽职尽责,对待案件严谨、细致。在日常办案中,一是坚持常态化学习。既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也学习审判业务知识;既向身边有经验的法官请教,也向专业书籍、典型案例和最新法律法规学,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如我在诉”。始终秉持“法院多做事、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的想法,充分利用互联网及新媒体平台,逐案设立微信群,加强庭前送达、调解、证据交换、询问及督促履行等多流程管理,不断提升当事人的司法满意度。三是优化团队分工。围绕诉前调解、庭前送达、文书校对及案卷归档等工作需求,结合团队成员特点,合理进行分工。同时充分调动团队成员工作积极性,由助理及书记员完成庭前证据交换、调解及询问等环节,加快庭审节奏,确保每日完成5-6个案件的开庭审理工作。


深耕细作 笃行致远

法融情理 温润人心

                     覃伏明


1994年6月出生,本科学士学历,现任洪山区法院民二庭四级法官。自2016年底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在立案庭、刑庭、民二庭等多个部门有过办案经验,多次荣获优秀公务员称号。


2024年第二季度,审结案件128件,平均月结案42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全面穿透案件表象,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民二庭主要审理建设工程、装饰装修等合同纠纷及公司纠纷、破产清算案件。面对疑难复杂案件,通过庭审及对证据的缜密认定,将具有法律意义的因素,重新排列组合形成具有审判视角的案件事实,探究当事人的真意,厘清法律行为的本质,清晰准确认定法律关系。二是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努力实现定分止争。始终坚持以实质性解决纠纷为目标,充分发挥职权主义与法官释明权,尽量弥合诉讼程序的专业性与当事人法律素养参差不齐之间的矛盾,避免机械适用“不告不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提升司法质效。裁判文书作为司法的最终载体,是法院与当事人之间沟通的桥梁,应充分进行释法说理,将法官的法律思维、良善心智、人文关怀,通过释法说理传导给当事人,让当事人听得懂、愿接受、能信服,努力让裁判结果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以法为凭 循法而行

持法为刃 以法筑堤

                    申力文


1998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法院民一庭五级法官助理。自2023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在民事审判第一庭从事劳动争议、家事、物权保护等案件审判辅助事务。


2024年第二季度,协助法官办结各类民事案件130件,协助调解案件43件,撰写裁判文书80份。一是当好法官的“左右手”。从收卷、送达到开庭记录、辅助调解,从草拟、校对文书到整卷、归档,面对琐碎繁杂的工作,既要有高度负责的态度,还要有高效的工作节奏来辅助法官提高办案质效。二是提高业务能力。工作之余,向经验丰富的前辈们请教,研读精品案例,总结审判经验,撰写案例分析、调研信息、司法建议等文字材料,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应用,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辅助能力,持之以恒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办案技能。三是做好群众工作。民一庭的案件与老百姓接触较多,涉及家长里短,要以较高的修养、热情的态度接待当事人,与当事人每一次沟通中,不仅要耐心释法明理,更要注重情理沟通,找到调解的突破口,让案件办理获得群众的真心认可。四是主动参与庭内事务。协助支部完成专题党日学习,撰写宣传稿4篇,撰写1篇文章荣获洪山区总工会举办的主题征文活动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