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审务公开 >> 文件选编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3-09-18 阅读:2585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我院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司法公信力。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9月中旬至10月中下旬,在全院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案件质效,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要求,着力解决干警在纪律作风和其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顿作风,严肃纪律,确保充分履行好各项审判职能。

二、具体安排

集中教育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2013年9月16日至9月23日)

9月16日召开院党组会,分析全院干警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讨论研究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9月17日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全面部署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各部门组织干警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学习程义光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这次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参与这次活动的主动性、自觉性,切实进行教育整改。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2013年9月24日至9月30日)

这次纪律作风教育活动重点查摆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工作纪律松懈;二是对待当事人态度粗暴;三是庭审不规范;四是工作效率低;五是车辆使用不规范;六是安全保卫值班问题;七是恶意投诉问题;八是信访投诉量增加问题。各部门要组织干警对照以上八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查找,把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准找透。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深刻剖析,综合分析,逐项制定解决办法。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2013年10月8日至16日)

各部门要将整改提高作为这次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重要环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积极主动进行整改,坚持“有什么问题查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逐一落实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切实扭转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2013年10月16日至22日)

对现有的有关纪律作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完善,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保障司法公正,改进司法作风的长效机制,提高制度执行率,确保制度真正落实到位。特别是结合我院实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解决“四风问题”,坚持从严教育,从严治警,从严监督、从严查处。通过这次纪律作风教育活动,要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我院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新成效。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员参与。各部门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全国、全省法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程义光院长讲话精神,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查摆整改,严格要求,坚持两手抓。这次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参加范围和对象是法院在职工作人员(含职工、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2、突出重点,落实责任。这次教育活动的重点是查摆整改八个方面的问题,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抓好本部门的集中教育活动,防止活动走过场,切实扭转当前纪律作风松懈现象,使纪律作风明显好转。

3、统一协调,加强督导。落实谈话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成立由政治处、办公室、机关党委、监察室等部门人员组成巡视督察小组,不定期进行督察,检查活动效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通报。

各部门将集中教育活动总结于10月16日前报送政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