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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商天兴“村规民约” 共绘岛上“枫桥画卷”

时间:2024-11-15 阅读:395

近期,洪山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甄爱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云霞,与和平法庭干警到天兴乡,会同天兴乡副乡长曾凡雄及各村村支部书记,就《天兴乡村规民约》的审定及后续村民代表大会投票工作进行商议。


会上,双方就进一步推进村规民约的指导修订、审议投票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甄爱军副院长指出,基层治理是乡村振兴之“基”,乡村之美、美在文明,民风之正、正在村规,洪山区法院与天兴乡共同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是法庭深度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洪山区法院和平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


天兴乡副乡长曾凡雄表示,感谢洪山区法院对于天兴乡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大力支持,对洪山区法院和平法庭在村规民约修订中的指导帮助表示高度赞扬。天兴乡党委一直以来坚持党建引领,把完善好、运用好村规民约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引领文明乡风、加强基层治理、推动移风易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此次和平法庭指导修订村规民约,促进了天兴乡基层治理工作的完善,今后将持续与洪山区法院、和平法庭就天兴乡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在多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会议中,各方就和平法庭指导修订后的《天兴乡村规民约》发表了意见,同时就《天兴乡村规民约》下一步的村民为代表大会审议工作达成一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