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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军人才风采|龚永博:践行法治信仰 奋斗司法青春

时间:2023-09-22 阅读: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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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永博,男,1983年11月出生,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华中师范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一级法官,2011年考入洪山区人民法院后在刑事审判庭工作,2021年调任至张家湾人民法庭,2023年3月开始负责法庭工作。他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荣获“洪山政法英模之星”、“优秀政法先锋队员”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坚持公平与正义 兼顾理论与实践

2018年1月3日,龚永博面向国徽,许下了忠于宪法、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誓言,成为一名员额法官。至2021年2月,龚永博共审理刑事案件600余件。在刑事案件审判中,他认为一定要遵循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他审理的一件被告人为18人的诈骗案中,经过11个小时的开庭审理,根据不同被告人的作用、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最终判处各被告人轻重不同的刑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经过大量刑事案件的审理,他熟稔刑事诉讼程序,注重刑事案件的实质正义,并将在审判过程中总结的经验、难点、困惑行之于文,与学者交流、与同事探讨,他撰写《论我国强制医疗程序适用中的问题及对策》、《罪行法定下刑法解释在刑事审判中的运用--以一件典型案件探析》、《社会治安治理的刑罚应用--以社区矫正为视角》等论文均获省级奖项。2021年,他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认罪认罚案件上诉问题的实证分析与审判原则》。他的努力付出受到同事们的一致肯定,并先后获得考评优秀、绩效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在承担大量办案任务的同时,他积极参与法治宣传,多次进行普法宣讲,结合审判实践,用真实、典型的案例,由浅入深地让群众了解诈骗、伤害、毒品类案件的诱因及后果,引导群众提高刑事风险防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初心守公正 以实干促效率

2021年2月,龚永博同志调至张家湾人民法庭工作。在新的岗位处理新的案件类型,他迅速调整审判思维、熟悉民事审判程序、学习证据规则,尽可能地用调解方式化解民事纠纷,妥善处理社会矛盾,为打造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贡献一份力量。至今,龚永博法官受理民事案件1500余件,结案1100余件,面对短时间受理的大量民事案件,他不畏困难,积极研学民事法律法规,向其他法官请教法律争议难点,不断总结审判经验,争取民事审判效率的最大提升。面对案件数量的成倍增长,龚永博积极思考类案裁判的规则,将案件审理中经常出现的争议点予以归纳总结,并与法庭其他法官通过法官会议的方式予以确认,尽可能统一法庭类案审理的裁判规则和标准。

在办理案件的同时,龚永博思考最多的是“如何实现案件办理的公正与效率”。疫情期间,利用互联网法庭及时化解案件,面对案件量的猛增,龚永博法官通过案件繁简分流,将案件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案件集中安排庭审,使简案得以快审,繁案精审。此外,强化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展示法官裁判的依据及论证的逻辑,对争议较小的案件裁判文书适当精简。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高效调解定分止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法治既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张家湾法庭每年审理大量涉企案件,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系职责所在。肩负这份责任,龚永博审判团队用生动的审判实践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社会经济大局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以司法的力度和温度助力企业跑出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度”,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硬内核”。

在办理涉企案件时,龚永博法官秉持有效化解矛盾的司法理念,认为优化营商环境不仅在于公正高效的作出判决,更在于通过调解修复出现裂痕的交易关系或社会关系,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他充分考虑双方的关注点,通过有效的释法明理让当事人明晰案件争议点的法律规定,劝导当事人换位思考,通过公平合理的建议让双方达到化解矛盾的平衡点,用规范的调解书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参与服务共同缔造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处在推进社会治理的最前沿,承担着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在张家湾法庭,龚永博法官用实际行动不断探索符合张家湾法庭职能与辖区社会治理的有效衔接。他积极向街道党工委汇报人民法庭工作,主动加强同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执法单位的协同配合,共同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根据洪山区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参与和服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实施方案》,龚永博法官结合法庭自身特色及定位,在实践中不断摸索诉源治理工作,走访生产经营一线开展“法治体检”,为企业排忧解难、建言献策,引导企业提升依法治企的水平。此外,他结合部分企业高发诉讼案件的态势,通过下发司法建议的方式告知企业经营风险,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减少诉讼纠纷。

2022年,龚永博作为政法先锋队的一员,他积极参与“政法先锋进村湾活动”,充分了解其下沉的江夏区山坡乡建国村基本情况及矛盾纠纷现状,多次为有需要的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并根据该村需要审核合同、接待信访人员,从该村实际出发落实先锋队下沉的六项重要任务,切实为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贡献一份力量。2023年4月初,龚永博法官参加全市法院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工作培训班,参会干警在学习中思考,分享在人民法庭建设中的经验与做法。通过此次培训,龚永博深感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性,要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提升业务能力,力争在“小法庭”中做出“大文章”,切实办出一批群众认可的好案件。

在不同审判岗位的历练,龚永博体会到法官职业所需要的“定力”、“耐力”、“眼力”、“笔力”。他忠实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司法宗旨,以廉为底线、正为本色、公为准则,保持司法定力。面对案多人少的现状,他加班加点忙结案,长期承受繁杂的审判压力是对他耐力的持久考验。在办理案件时,他充分运用证据规则辨别真伪、洞察是非,在裁判文书中充分释法说理展示办案思路。从刑事审判到民事审判,龚永博感触最深的就是法学专业的学无止境,审判实务的纷繁复杂。在法官职业之路上,他将见贤思齐,在不断比学赶超中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为我院争创一流法院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