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护民生|预处罚通知书显锋芒 威慑施压促主动履责
时间:2026-09-24 阅读:61
“执护民生”秋季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洪山区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刚柔并济破解执行难题。近日,执行干警聂武在办理一起恢复原状执行案件中,善用预处罚制度,推动案件实质性化解。
私拆绿化起纷争 一纸判决定权责
2021年11月,某小区业主张某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附件对庭院花园、公共绿化有着清晰约定,明确业主不得擅自改动户外庭院原貌、破坏绿化设施,不得私自拆除小区共有配套。然而张某居住期间,擅自将开发商配套设置在楼栋北侧花园内的花坛绿篱予以拆除,破坏了小区原有绿化布局。开发商就此多次沟通交涉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将花坛恢复原状。历经审理,法院判令张某将涉案房屋北侧花坛部分恢复原状。
口头辩称已履约 实地踏勘破谎言
判决生效之后,张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开发商多次沟通督促无果,作为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聂武第一时间拨通被执行人张某电话,督促其尽快落实判决内容。面对聂武的问询,张某心存侥幸,反复口头申辩,坚称自己早已完成全部整改、相关义务已经履行完毕。聂武为核实案件真实状况,当即前往涉案小区开展线下实地踏勘。来到现场,聂武清晰看到花坛绿篱依旧处于被拆除状态,并没有开展任何修复作业,张某并未落实任何实质性整改。
预处罚书强震慑 释法明理促纠错
掌握完整事实与现场证据后,聂武基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向张某送达预处罚通知书,同时他向张某细致解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对应的法律责任,明确告知,如果继续拒不整改、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慑于司法权威,张某立即着手对被拆除的花坛绿篱开展全面修复整改,还主动联系开发商沟通相关事宜。经现场复核查验,开发商对整改结果予以认可,张某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洪山区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执护民生”专项行动,灵活用好预处罚、失信惩戒等各类执行工具,兼顾司法温度与执行力度,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守护司法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