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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总结

作者: 办公室     时间:2012-12-28 阅读:4515

   

6月份,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区禁毒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洪山区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取得较好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做好宣传月活动的组织保障。组织干警学习区禁毒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洪山区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广大干警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推进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常态化,全面提升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营造禁毒宣传工作的浓厚氛围,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制定《关于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方案》,将宣传活动在全院布置,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并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院“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刑庭全体人员为成员,日常机构设在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和协调宣传月活动的相关事宜,确保将活动贯彻落实到位。

二、 举办庭审旁听活动,增强法制宣传的警示效果。6月18日,我院送法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就一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进行了现场开庭,并当庭进行宣判,在打击毒品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的同时,也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随后,刑庭法官作预防毒品犯罪专题讲座,以毒品犯罪案件的具体实例为切入,向同学们介绍了如何辨别新型毒品、毒品的种类及危害等,告诫同学们一定要预防毒品犯罪。送法进校园活动受到近200名师生的热烈欢迎。法官与旁听的大学生们进行了互动交流,同学们表示,法官送法进校园的做法很好,通过典型的具体事例,使他们看到了毒品犯罪对个人、家庭、国家的重大危害,受益匪浅,大家表示一定吸取教训。

三、进行典型个案报道,扩大法制宣传的辐射层面。我院审理了张某贩卖毒品罪一案,张某为洪山区某旅社的负责人,今年2月27日晚在其居住的旅社以550元的价格向吸毒人员何某贩卖毒品麻果10颗,当场被公安局抓获,我院以“自家旅社里贩卖10颗麻果,小老板换来7年牢狱之灾”为题,在《长江商报》上进行了报道,扩大禁毒宣传的范围,在全社会营造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打击毒品犯罪的舆论氛围。

四、组织主题宣传活动,推进禁毒活动的纵深开展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上午,我院举行毒品犯罪案件专项宣判大会,对5起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案件的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震慑毒品犯罪分子,营造拒绝毒品、打击毒品犯罪的氛围。区禁毒办组织辖区近百名群众旁听宣判大会,起到了打击犯罪、警示民众的良好效果。同时,我院刑庭、办公室的部分法官还与关山街综治干部共同到中百仓储门前,开展“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禁毒宣传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介绍吸毒、贩毒的危害,号召大家从自身做起,积极预防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