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承办涉黑恶案件 将普法教育送进校园
时间:2021-07-07 阅读:6968
个人简介:
赵慧敏,女,1973年11月出生于河南省新乡市,中共党员,现任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一级法官。1993年10月到法院参加工作,2008年8月调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以来,先后在民三庭、刑庭工作。多次被评为院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个人、武汉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被授予“武汉市洪山区优秀劳动者”、“洪山好人”,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被市法院荣记“三等功”两次,所办案件于2011年度被评为武汉市法院第四届“十大精品案件”。
敢于担当,模范带头,勇挑重担
在全国展开的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赵慧敏同志作为副庭长积极承办了全庭14件涉恶案件中的12件40人,其中7件16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无一起案件被发回改判。
涉黑恶案件往往案情复杂,涉案人数多,审理难度大。赵慧敏迎难而上,在“吃透”扫黑除恶相关政策精神和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对办理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制定周密的庭审提纲,认真组织合议庭评议,反复推敲案情,找准定案依据,提高办案效率,誓将每件案件都办成铁案。2018年,赵慧敏办理的龚某某等四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犯敲诈勒索罪一案,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武汉市判决的首起涉恶套路贷案件,该案的处理为国内同类案件提供了参考。
善于担当,宣传教育,防患未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洪山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所有涉恶案件中,实施“套路贷”犯罪的案件占比超过85%。针对此情况,我院一面坚决打击此类犯罪,一面坚持以案说法,让法官进高校开展“法律巡回课堂”。赵慧敏在“开学季法律巡回课堂”讲座中担任主讲人,结合我院打造“大学之城·法官在线”特色司法品牌工作,通过进校园举办普法讲座,提醒在校大学生远离“校园贷”,提高辨别防范犯罪的能力,从源头预防了犯罪,筑牢了高校对涉恶犯罪的“防火墙”。
为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威慑力,深化扫黑除恶综合治理工作效果,赵慧敏在办理彭某某、靳某某等恶势力集团犯敲诈勒索罪案时,组织高校师生代表等50余人旁听庭审,将庭审活动变成讲一堂生动的法治课。通过集中公开审理、宣判涉黑恶案件,邀请主流媒体现场报道,到黑除恶的宣传工作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打财断血,注重成效,挽回损失
以打击违法犯罪为突破口,重拳打击黑恶犯罪,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为被害人挽回损失。在她审结的十件涉恶案件中,对认定恶势力犯罪的被告人处以1年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体现了从严从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同时“打财断血”,注重财产刑的运用,对被告人处以数万元的罚金刑,并依法移送强制执行,体现了从严从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和态度,为被害人追回了大部分损失。
赵慧敏说,她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注重发扬扫黑除专项斗争中淬炼的斗争精神和宝贵经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辖区平安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