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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枫”景 | 精耕“最小法治单元” 基层治理展现最美“枫”景

时间:2023-11-20 阅读:1343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和平人民法庭(以下简称“和平人民法庭”)坐落在洪山区与青山区的交汇处。法庭辖区囊括和平街道、梨园街道与天兴乡,常住人口近三十万人。由于地域广阔,城乡交错,且近年来区域经济建设发展迅速,辖区内人口结构日趋复杂,企业日渐增多。既有城市发展改造后的原住民,也有从五湖四海移居至此的新市民。既有像武汉站这样的“门户招牌”类企业,也有在楼宇林立中萌芽生长的小微企业。广阔的地域、复杂的人群、多样的企业,共同造就了欣欣向荣、多元成长的区域经济,同时也催生了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增加了基层社会的治理难度。随之而来的便是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增长。

近年来,和平人民法庭以“小法庭”为载体,深入推进诉源化解,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服务基层治理,深度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探索出“点对点,以点带面,面对面 ,以面化点”的纠纷调处工作模式。

搭建“最小法治单元”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天兴乡是一座江心小岛,交通不便,由于纠纷化解渠道单一,且当地村民多为留守老人,法律知识匮乏,遇到要解决的问题,居民找不到合适的“门路”。为此,和平人民法庭专门在岛上设立“和平法庭办案点”,一方面居民有事可直接询问法官,另一方面天兴乡政府遇到法律问题,也可以咨询办案点,让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离岛”,纠纷就地化解。

为拓展纠纷化解的渠道,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和平人民法庭搭建“最小法治单元”,将司法触角延伸至乡村、楼宇、街道,多种方式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让乡村办案点成为了前哨,送法律进乡镇,居民赶个集就能享受司法资源;设立了“楼宇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通过指导性案例解决区域性纠纷;在街道内设立“法官工作室”,为提高基层人员解决纠纷的能力提供法律指导。

近年来,梨园街道经济建设发展迅速,辖区内写字楼林立,入驻经营企业众多。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导致辖区内房屋租赁纠纷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租赁房屋纠纷,为了更好化解激增的矛盾,和平人民法庭结合梨园街道实际情况,筛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创新性的发布“区域性指导案例”。同时,设立了“楼宇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法官向辖区内群众、企业进行宣讲,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进行普法。

无论是纠纷的双方,还是负责调解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区域性指导案例”一看就懂,调解更是一做就通。通过一个判决“以点带面”的化解一连串纠纷,既为纠纷双方的和解提供法律指引,也为街道社区的调解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将纠纷化解于诉前。

2022年,和平街道辖区内某知名健身房因经营不善倒闭,公司负责人跑路,涉案金额达三千余万元。随之而来的是,公司员工及一千多名办理了会员卡的群众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由于涉案金额巨大,受害人数众多,如何处置一时陷入两难。这类案件如果走诉讼程序,短期内不容易见效,且案件数量巨大,同时进入审判和执行程序,也难以及时实现兑付,导致涉诉信访激增。为此,由和平街道党工委牵头、和平人民法庭深度参与、同时联合派出所、司法所等多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一方面,派出专人积极安抚情绪,倾听受害人诉求,稳定局面。另一方面,“聚点成面”,多部门共同成立案件处置小组,群策群力,打出追讨“组合拳”。最终,在各方的努力下,成功为健身房员工追回工资,让“办卡会员”继续享有会员服务和消费。

建立“一案一群”制度

提高审判透明度提升群众满意度

“@法官@书记员,有个问题问一下……”“@原告,法官在开庭,稍后回复……”这是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和平人民法庭法官们面临的一个常态。因该庭案多人少,法官忙完开庭,又忙着写判决,一些当事人遇到打不通电话或找不到法官时,心急火燎。如何尽可能回应当事人诉求,提高审判的透明度,成为基层法庭面临的一大挑战。

为此,该庭干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出依托微信群进行沟通的“一案一群”办案模式。通过办案人员与当事人共建微信群,有问题可以在群里问,有诉求可以直接找法官,不用打电话,更无需到现场,就可以与办案人员线上“面对面”交流。一方面,在线直接沟通大幅提高了司法透明度,可及时调处当事人纷争,避免了当事人和法官之间可能的误会与隔阂。另一方面,线上直接沟通使得当事各方的沟通可以线上“留痕”,有据可查。通过“一案一微信群”的建立,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

审判作为法庭的核心工作,也是矛盾纠纷化解的终极途径。面对当前大幅增长的受案数量,该庭强化举措,强化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一方面优化审判程序,实现对审判工作的流程化、模块化管理,并将案件审理的全流程对当事人公开,让当事人知晓案件办理进度。另一方面,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面对面”公开方式,让当事人与法官沟通顺畅,双管齐下保障司法透明。

重视当事人出庭应诉

面对面释法明理做到案结事了

除了构筑线上的“面对面”沟通渠道,线下的“面对面”庭审沟通更是不可或缺。在基层法庭,大部分的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就来法院打一次官司,如何做到案结事了,让当事人不投诉,不信访,不找后账,成为审判质效的重要体现。所以,除了在判决上下功夫,把案子判对,更是要判得当事人心服口服。

为此,该庭一如既往地坚持“当事人出庭”的工作方法,通过庭审上的“面对面”沟通,打消当事人心中的疑虑;对于不便到现场参加庭审的当事人,办案人员就采用技术手段网络开庭;实在参加不了庭审的当事人,就由办案人员电话联系或前往当事人住处,告知案件情况。力争在庭审阶段,解决当事人对案件的疑问。

通过当事人的出庭参审,法官能“面对面”对涉事双方释法明理,不仅让当事人知道“怎么判”,更能充分理解“为什么这么判”。有的当事人在出席庭审,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和劝说调解后,不但实现当庭调解、撤诉,更有相当比例的案件实现了当庭兑付和履行,实实在在的做到案结事了,不打“司法白条”。

通过构建模块化、流水线式的审判流程,并借助“一案一群”办案模式与坚持“当事人出庭”的工作方法,将司法透明转变为当事人看得见、摸得着的制度安排,让群众心中不存疑虑,也让判决直达人心。

从2019年以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和平人民法庭审结案件共五千四百余件,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涉诉信访案件,案件自动履行率高达九成,切实做到矛盾纠纷的就地化解。

在“枫桥式法庭”的建设道路上,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和平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这一理念,努力探索矛盾化解新思路,积极创新纠纷调处新方法,竭力发展诉源治理新路径,全面构建涉诉、信访处置的多方协调模式,将司法力量与司法资源紧密围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涉诉信访治理与化解工作,助力构建“无讼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