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公开工作助 推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时间:2014-08-13 阅读:2494
我院2010年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2013年又被市法院确定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试点单位,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公开措施,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强公信,促进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司法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全院干警要进一步增强对司法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推进司法公开,是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要全面落实司法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加快司法体制改革进程;推进司法公开,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措施,要通过司法公开提升法官能力、强化责任意识、防止司法不公、统一法律适用,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推进司法公开,是规范司法行为的有效手段,要广泛接受监督,进一步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推进司法公开,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具体表现,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服务群众,进一步增强司法公开的社会效果。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广大干警要积极参与,全方位、全过程推动司法公开、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
二、推进三大平台建设,打造阳光透明的公开平台
积极开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向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发展。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立审判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网上立案、诉讼指南、审委会委员名单、审判流程等信息,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效率的审判流程公开服务。建设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对应上网裁判文书一律公开,发布社会关注度高、具有法制教育、示范指导意义的裁判文书。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实时公布执行环节、执行进展、执行措施及拍卖等情况,为当事人参与执行、了解执行情况、监督法院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
三、 深化百庭千书精品案活动,提升司法公开水平
深入推进百庭千书精品案活动,加强庭审技能、庭审规范的培训,强化干警庭审引导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及审判应用技巧能力,不断夯实庭审直播的业务功底。加强对裁判文书的校验和审核,强化文书用语的逻辑性、说理性、规范性和严谨性,不断提升裁判文书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对新型疑难案件的研判,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在全院营造开规范庭、写高质量文书、办精品案的浓厚氛围,努力提升司法能力,整体提升司法公开的水平。
四、 依托科学技术手段,提供便捷高效的查询服务
优化手机二维码链接服务,在立案服务大厅触摸屏、院刊《天平园地》上设置二维码图片,公众通过手机扫描即可查看诉讼指南、浏览法院动态、观摩庭审直播、查阅裁判文书等,更加及时、动态地了解法院工作。加快二代身份证识别系统的建设,在立案大厅及互联网上设置审判信息综合查询平台,与局域网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实时对接,当事人凭二代身份证在立案时获取查询密码,随时查询其案件的立案信息、开庭信息、合议庭组成人员、案件承办人、审理期限、鉴定信息、拍卖信息、评估信息等案件流程的进展情况,让每个打官司的当事人亲身感受司法的公开透明,增进对司法工作的了解、信赖和监督。
五、注重新闻发布工作,搭建司法与公众沟通桥梁
建设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积极推进微博、微信的发布工作,在微博上发布法院的重大改革动态,重大案件审理进展、英模事迹、法院荣誉等内容,在微信上开设法院动态、法官心语、文化建设、诉讼知识等栏目,形成功能相对齐全、职能相对明确的新媒体集群,扩大法院的影响力。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例行发布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方面的重大举措及取得的成绩,实时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典型案件的审理或执行情况,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实现法院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为法院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深化庭审视频直播工作,展现司法审判良好风貌
实现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的常态化,对每个案件的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做到每庭必录,并以数据形式集中存储、定期备份、长期保存,并可接受当事人的查阅。同时,选取具有典型性、普适性的社会关注案件,力争每月直播一场网络视频庭审,使审判活动更直观、更便捷、更完整的展现给公众,让更多公众通过敲击键盘,亲身感受司法的公开和公正,充分保障其对司法审判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七、举办开放日活动,增进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确定每月第三周的星期三为法院公开日,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大学生、社区群众代表,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及其他社会组织成员代表等,参观数字化法庭、档案室、荣誉室,旁听案件庭审,观看法院宣传片,让公众走进法院,了解法官的工作特点,并对不同的公众代表进行专访,在院刊《天平园地》特设专栏,登载他们对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展示司法公开工作的成绩和实效。
八、 推进执行网络系统建设,提升联动平台工作实效
加强与社会信用征管系统的对接,率先完成与辖区工商银行、房管局的联网联动后,逐步推进与其他协执单位的信息联网共享,加快网络执行“点对点”查控系统的建设,提高执行联动平台工作实效,努力缓解执行难题。探索网上司法拍卖工作,免去佣金降低拍卖成本,实现交易价最大化,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使司法拍卖真正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运行。将躲、逃、赖账者纳入最高法院失信名单库,并为各类征信系统提供科学、准确、全面的信息,促进社会信用征管系统的健全和完善。
九、完成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扩大司法民主
按照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增选一批人民陪审员,在选任对象上兼顾代表性、广泛性和专业性:选任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挥其在事实查明、责任认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选任一些有基层工作经验、有做群众工作能力的群众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特别是进一步提高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群体的比例,让更多的基层群众能够参与陪审工作。选任医学、金融、法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更好地适应新型疑难案件审理以及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需要。
十、加强调研宣传工作,促进司法公开工作的发展
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成立专门的司法公开工作法学会,总结分析司法公开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下步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力争出一批司法公开课题的调研精品。扎实做好司法公开的宣传工作,让更多公众了解法院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所作出的努力,最大限度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确保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举措为公众知悉、受公众检验、被公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