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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法院和平法庭切实履行“三员”职责 全面助力基层法治建设

时间:2022-07-08 阅读:11402

近年来,洪山法院和平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化解员”“服务员”“宣传员职责,全面助力基层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当好矛盾纠纷“化解员”,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一是不断推进专业化建设。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审判团队积极推进类案裁判规则的总结提炼,针对后疫情时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新特点新变化,集中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妥善化解涉疫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70余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判团队主动对接公安交管、保险行业等部门,推动道交纠纷高效便捷处理。2021年,和平法庭审结道交纠纷案件645件,调撤率49.1%,判决上诉率不到10%,生效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率不到1%。二是持续推进便民化办案。积极推行模块化管理,将司法辅助人员分为庭前送达组、庭审保障组、综合协调组,司法辅助事务分段集约运行,实现由传统“案跟人走”到“人跟案走”工作模式的转变。2021年全庭4个员额法官受理案件2126件、结案1524件,法官人均结案381件。三是切实推进高效化审判。积极推广运用“线上办案”,2021年电子送达适用率95%、线上开庭案件149件,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大力推进要素式审判,强化令状式、表格式等简式裁判文书的适用,案件庭审时间缩短三分之一,简式裁判文书适用率100%。

当好社会治理“服务员”,助力基层法治建设。一是积极主动争取辖区党委支持。在院党组的统筹协调下,积极主动向洪山区和平街党工委争取支持,探索提出“由人民法庭所在街道办事处代为租赁办公场所、代为支付物业运营费用、法院自主装修管理”的法庭建设模式。2021年3月,和平法庭迁入新址,新法庭房屋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办案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二是准确把握人民法庭职能定位。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格局,定期列席街道司法综治工作例会,为党委政府及社区有关单位提出法律风险防控预案和决策参考。2021年,为辖区党委政府提供相关工作建议,有效避免了辖区沙湖港居民楼回填纠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三是创新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多次组织干警深入辖区企业集中的写字楼和工业园区开展调研,针对企业迫切的法律服务需求,与司法所、街道、物业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协同筹建楼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司法确认无缝对接机制,努力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当好法治教育“宣传员”,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一是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利用法庭了解基层、贴近基层的特点,积极推进巡回审判点建设,定期选择典型性、多发性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二是切实推进法治宣传。开展“司法服务三进”,主动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解答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物业管理、房屋过户等民生法律问题,努力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三是助力提升基层组织管理水平。积极回应群众新需求新期待,与社区形成常态化对接机制,实施“问需于民”活动,法庭干警定期到社区办事服务大厅,开展“法律咨询小课堂”,协助社区调处矛盾纠纷,切实提升基层组织的矛盾化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