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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

时间:2023-09-06 阅读:799

9月5日晚,洪山区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邢勇主持。

和平人民法庭庭长瞿汉春、南湖人民法庭庭长杨洁、张家湾人民法庭庭长龚永博,分别结合全市法院创建工作推进会上通报的问题,针对人民法庭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明确了整改举措,并表示下步将围绕助力基层治理,坚持以能动司法提前,非诉工作挺前,司法为民靠前,努力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邢院长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在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准确把握“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重点任务,打造具有辖区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他提出以下四点工作要求:

一是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主动积极融入辖区党委政府主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常态化列席街道综治会议,综合研判审判实务过程中发现的类案成因和发展态势,有针对性地发出司法建议,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助力辖区平安建设。

二是坚持非诉工作挺前,强化与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执法单位的协同配合,聚合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等力量,不断拓展多元解纷共同体。利用好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和诉讼服务站,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法治夜校”等法治宣传活动,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

三是发挥专业审判优势,持续亮化和平法庭“道交一体化”司法品牌,争创全国一流法庭。全力打造张家湾法庭“互联网+”法庭,助推构建南湖法庭“安居洪山•法庭护航”特色品牌,优化专业团队配置,提升类案审理质效,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四是找准法庭功能定位,主动学习优秀人民法庭工作经验,用好他山之石,因地制宜改进工作举措,主动发现和挖掘特色亮点工作,积极探索新经验新做法,打造具有辖区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