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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时间:2013-10-07 阅读:4475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

   2、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

   3、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

   4、房屋租赁合同。

   三、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

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定金(或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

四、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