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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人民的好法官

作者: 受害人家属     时间:2012-12-11 阅读:4509

洪山区人民法院·(2011-10-17 上午 10:55:34)·法官风采

我叫陈贻卿,现年72岁,已退休多年。我的女儿陈燕红,因丈夫侯德富的重婚行为,深受其害,被迫将道德败坏的丈夫告上法庭,案件由李要兵法官办理。我既是女儿的父亲,又是她的诉讼代理人,这件案子,从取证到立案、庭审、宣判各个环节我都参加了。今天女儿因特殊情况,实在来不了,特地委托我代表她和我们全家在这里发个言,以表感激之情。女儿今年41岁,早年与丈夫同甘共苦,相亲相爱,然而丈夫做工程发家后,多年来在外包养二奶、同居、生子,女儿饱受痛苦,深受其害。经过极其艰难曲折的长期努力,终于搜集到丈夫的一些重婚证据,于是向洪山法院申请立案,被法院依法受理。

可是立案后,女儿顾虑重重,担心打不赢这场官司。因为她一贫如洗,根本请不起律师,只好委托我这个做父亲的作她的诉讼代理人。我这一辈子没到过法院,不熟悉法律常识,哪里是专业律师的对手,再者听到社会上的一些流言蜚语:“如今社会没有钱送红包,别想打赢官司!过去有句老话,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我和女儿越想越感到惶恐不安......

不久,李要兵法官电话通知我们到他的办公室去,我和女儿第一次与李法官见面,就有两件事让我们差点误解了李法官:第一件是李法官要看被告人的户口本,因为与婆家关系不好,女儿感到为难:为什么交了结婚证还要户口本呢,难道还有假吗?李法官一直坚持看到被告人的户口本才罢休。当时,我们还以为李法官是在故意“掰人”;第二件是填写诉讼代理人委托书,因为填写不合格,填了两次才通过。当时我们怀疑李法官是“小题大作,故意掰人”,可是事后一想,这些细节正是他办事严谨、一丝不苟的表现,是我们错怪了李法官。

第一次庭审,女儿列举了被告人重婚行为的有关证据,被告人却极力狡辩、矢口否认。当时我和女儿由于经验不足,有点紧张,没有及时加以反驳。李法官根据自诉人提供的证据,对被告人提出一系列质问,被告人理屈词穷,无言以答......

休庭后的一天下午,天气晴热,我和李法官一起乘车去涉案单位核实两件重要证据。一件是左岭镇“葛化幼儿园登记表”,另一件是武昌铁路医院“手术同意书”。往返葛化幼儿园及武昌铁路医院之间有一百多里路程,当我们来到武昌铁路医院时,已快到下午五时。李法官找到医院负责人,在电脑上查找证据存根,一直查到快晚上七点钟,才圆满地核实了两份证据材料。我看他已经很疲劳,走路有些缓慢,但脸上露出了高兴的笑容。

第二次庭审,女儿出示了两份新的证据,证实被告人与人同居,生子,并为孩子周岁生日办酒请客的情况。李法官接着出示了核实后的证据材料,被告人虽仍百般狡辩,却最终理屈词穷。休庭时,法院将被告人正式收监。

两次庭审,李法官始终坚持重事实、重证据,当庭质证、认证,辨明真伪,充分体现了公正不阿,一身正气的办案作风。女儿也扬眉吐气,讨回了一个公道。

案件审理完毕,女儿正在等待判决结果时,突然听到风声:被告人亲属准备找熟人拉关系,企图让被告人逍遥法外。女儿又捏了一把汗,担心法官会不会“审理从严,判决从宽......”心头又添了一层愁云。

我和女儿期盼已久的时刻终于到来了,2009年6月8日上午,洪山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侯德富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女儿对这一判决结果感到十分满意、信服。这短短二十一个字,含义多么深刻。它包含了李法官辛勤劳动和汗水,为无辜受害人讨回了公道,人们都会翘起大拇指说:“这才是人民的好法官”。它展示了法官一颗公正廉洁、一心为民的心,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我的女儿,身为贫寒而普通的一个弱女子,未花一分钱,能够打赢这场官司,如果法官没有一颗公正廉洁的心,是绝对不可能的。我们深信公正廉洁始终是一个法官的“灵魂”,是衡量一个法官是否执法为民的一杆秤,它是一个法官最基本、最重要的素质。在所有应该具备的素质中,它是头等重要的。这个问题一点假都掺不得,否则还有什么可言。

这件重婚案,自从宣判后,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压在女儿心头上的一块巨石顿时落地,我和女儿要把这场官司的始末,在亲朋好友中广为言传,让它成为佳话......我们全家毅然决定:给武汉市纪委领导同志写一封感谢信,感谢洪山法院和审理本案的几位法官,特别是李要兵法官。6月23日那天下午,烈日当空,气温高达37度,我怀揣感谢信,找到一元路江边市政府,从市政府找到解放公园市委,从市委找到黄孝河路市监察局,最后总算找到了市纪委信访办,我对信访办的工作人员说:“我不是来投诉的,我是来送感谢信的!”他吃了一惊,连忙接过判决书和感谢信一看,感动地说:“我做了十多年的信访工作,收到感谢信还是头一次!”我说:“纪委不应当只管惩治腐败行为,对洪山法院这样的好法官也要大力弘扬表彰,请您转告领导同志,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场合表彰洪山法院的先进事迹。”这位工作人员很赞同我的想法,表示一定要转告领导同志。

从6月8日宣判,到7月20日到法院参加李法官事迹座谈会之前,我们全家都不知道李法官已经离开了人世。听到这一噩耗,我们心中顿时沉痛万分,洪山法院失去了一位好法官,人民失去了一位好法官,这里我代表全家,向李要兵法官表示沉痛的哀思。

最后,请允许我和我的女儿,向党和政府、向洪山法院领导、向审理本案的三位法官,特别是李要兵法官,深深地三鞠躬,诚致崇高敬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