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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法院“四个坚持”深入推进司法公开

时间:2021-08-09 阅读:7166

 

洪山法院作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始终贯彻开放司法理念,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0年,该院裁判文书上网率100%,案件流程信息公开率98.4%,庭审互联网直播5602场,直播率46%,在全省基层法院排名第一位。近三年来,一名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直播法官”,二名法官被评为“全省优秀直播法官”。

一是坚持以制度规范司法公开。持续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化建设,制定《司法公开工作指引》《司法公开操作手册》,从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操作方法作出28条具体规定,明确裁判文书、审判流程信息、庭审直播、执行信息公开的工作规范,严格贯彻全省法院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的要求。持续推进司法公开常态化建设,制定《审判执行绩效专项考核办法》,将司法公开纳入绩效专项考核范畴,增加司法公开指标权重和分值,加强绩效目标考核管理,并将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法官考评、晋职晋级、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推动建立司法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是坚持以服务促进司法公开。坚持全面公开,加强案件流程公开系统建设,当事人可通过自助服务终端,便捷查询案号、案件状态、庭审安排、裁判文书等信息,去年公开审判流程节点信息10176条,公开裁判文书21447份,司法透明度指数大幅提高。以争创全国优秀直播法院为目标,力促庭审网络直播常态化,公众可在线观看庭审网络直播,满足群众对司法公开的多元需求。坚持高效导向,深化电子卷宗建设,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加快推进电子诉讼服务“掌上运行”,提供集诉讼辅导、多元调解、快审速裁、法律援助等司法服务,让群众享受更多的在线诉讼便利。

三是坚持以监督倒逼司法公开。不断加强内部监督,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职责,形成院长、分管院领导与各业务庭庭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体系;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司法公开各项指标实时监控管理,加强督促通报整改,注重日常培训指导,确保司法公开不出纰漏。不断扩展外部监督,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邀请百余名代表委员视察法院、评查案件、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深化社会监督,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年均2800余件,受理回复“院长信箱”“城市留言板”等年均300余件,提升司法公信。

四是坚持以宣传助推司法公开。微博、微信、网站推送司法信息367条,在各级新闻媒体平台发稿272篇,宣传报道典型案例36件,举办公众开放日16场,院长带队做客“周二之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持续提升司法公信,201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在司法宣传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法院”,2020年被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授予“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以武汉市法律文书研究会司法公开专业委员会为平台,创新打造“法韵深深”司法特色品牌,举办主题读书研讨活动,“法韵深深”读书会入选全国法院党建十大创新案例,在最高人民法院作现场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