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简报刊发洪山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经验做法
时间:2026-01-12 阅读:121
洪山区:探索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 降低维权成本
武汉市洪山区探索建立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工作机制,今年成功化解“一人多案”8件、重点领域矛盾纠纷 122 件、群体性纠纷3件,有效减少程序空转,降低经营主体维权成本。
一是机制聚力提质效。制定《行政机关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启动条件、适用范围及标准指引,推动行政机关从“被动应诉”到“主动纠错”转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从第二季度40.66%跃升至第三季度66.15%,1—12 月实质性化解率 59.1%。
二是“法治体检”促规范。诉前依托“洪山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行政复议十司法确认”工作室等,引导行政机关排查风险、压降诉讼增量。诉中开展专项“体检”,指导涉诉行政机关对照司法审查标准自查自评、补正执法瑕疵。诉后依托审判结果倒查体检成效,倒逼行政机关提升执法效能。
三是协同共治扩格局。建立区法院与案件多发行政机关常态化联系机制,开展专题授课,引导规范执法。在武汉市委党校公开审理行政案件,邀请全市150名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