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司法现代化进程的日益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这一命题越来越广泛地受到我国司法界、学术界的关注和认同。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即法院职业群体,应当形成有别于其他职业群体的法院文化。 法院文化可以理解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硬文化,即物质文化,它以实物形态显露于外,既看得见,又摸得着,直观反映法院发展状况和文明的程度。它包括法院的硬件建设,体现在法院办公楼、审判楼、审判法庭的建筑设计是否庄重、威严、富有象征性;也体现在法院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如图书馆的规模和藏书量,健身房、法官娱乐场所的合理性;更体现在现代化办公设施的建设,如电脑网络的广泛应用,现代化办公设备的普及使用等等。 二是软文化,即精神文化,是指法官群体所具有的并指导和支持他们行为的思想意识。包括理想信念、价值观念、行为取向、职业道德、法律意识、行为规范、审美情趣、心理习惯等诸多方面的观念形态。精神文化相对于物质文化来说,看不见,摸不着,但无时无刻不通过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精神文化可以说是法院文化的核心。 三是制度文化,它是处于硬文化与软文化之间的中介层,是规范法官群体行为的各种规章和制度。它可以把精神文化恰当地转化为物质文化,就是把属于观念形态的精神转化为法官的行为,通过法官的行为实现司法活动的终极目标。 四是教育文化,它在法院文化结构中最能表现出法官的本质、主体地位和主动性。它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影响法官群体的思想观念和道德品质,促进法官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提高。通过对法院文化的理解,我对法院文化建设有几点感想: 一、法院文化建设要彰显法院文化底蕴,塑造司法权威。以法院物质建设为载体,法院的精神文化通过物质环境等载体体现出来,因此,法院在进行审判法庭、办公场所的建设以及司法装备的配置时,都应当紧紧围绕法院精神文化的内涵。一个庄重威严、宽敞整洁、布局规范合理、设备完善的法庭无疑对法官敬业爱岗、审慎裁判起着积极的影响作用。同时,在改善执法环境和条件中,要充分考虑文化因素和法院自身特点,始终贯穿改革的精神,结合发展的形势不断丰富、充实法院文化的内涵,使法院文化建设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二、营造学习氛围,提高法官群体素质。法院文化的主要特征在于它的审判色彩,法院文化的本质是法官文化。结合法院干警的实际,不仅要开展学历教育,更要开展岗位任职培训、新法专题教育,不仅要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展评,更要通过举办文化沙龙、法官论坛等活动,督促广大法官潜心钻研业务,为专家型法官、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提供必要的条件,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环境对人的积极影响,引导和促进群体成员形成学习的风尚,纯洁法院风气,优化内部环境,创建先进的法院文化。 三、充分认识司法礼仪的重要性,树立司法权威。司法仪式作为一种特殊的仪式是通过法律活动或法律适用的程序化方式和过程,使司法活动、法官以及法律获得一种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地位和权威。它包括开庭仪式、法庭布置、法官服饰等。司法仪式的意义在于它不仅通过庄严、神圣的形式,激发出一种心理冲击,更使人们对法律产生敬畏、尊崇,而且强化了法官对公正司法的角色体验,提醒法官慎重履行职责。正是这种看似形式化的仪式,产生和体现了司法权威。 四、不断创新和改革法院文化,使法院文化充满活力。我们的法院文化建设不仅要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而且要吸取西方法律文化先进的东西。新时期法院文化的发展方向就是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我们要在习惯中进行总结和改善。法院文化作为法院精神的支柱,应在时代的推进中不断被赋予新含义,丰富新内容,改进改良,让它充分发挥应有的功效,坚持寓教于乐,以文化品位提升精神和道德品位。 五、将法院文化建设贯彻到各种制度当中。在制度文化建设中,应坚持外在强制与内在引导相结合,以激励为主、处罚为辅,鼓励法院群体提升素质、追求卓越,在进步的愉悦和满足中实现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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