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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部门理念,促进和谐

作者: 行政庭审判     时间:2012-12-11 阅读:793



在我院的文化建设过程中,我庭提出了具有自己特色的部门理念,涉及学习、司法、服务、管理、廉洁、创新等多个方面。这些理念,是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指南针,更是我们事业的价值导向。

在学习理念方面,我们提出了勤学,善思,深钻,乐研,建立了主动学习模式,提升整体业务水平。借助院开展的“争创学习型法院、争做专家型法官”活动的契机,举办法官沙龙、审判实务专题研讨等评析疑难案件;发挥区位优势带动学习。充分发挥辖区高校多、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聘请法学副教授在行政庭兼职,聘请法学专家和教授组成法律咨询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举办专题讲座等,带动学习不断深入。我庭不仅力争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当事人满意,而且要求每一位法官对自己承办的案件做详细的评析,从理论的高度来论证判决的合法,合理,公正性,每个案件的审理报告就几乎是一篇关于该类案件问题的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的文章。如在学位授予案件审结以后,关于《学士学位授予行为的司法审查》的论文随即发表,并获全省法院系统第十六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关于不动产登记案件审结后,《不动产善意取得在行政诉讼中的运用》一文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湖北省法院系统第十八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对于在实践中遇到的理论问题,我们不仅自己主动思考钻研,还主动向相应的专家,学者咨询,并结合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做理论与实践的深入研究,从而不断提高我们的知识理论水平和办案质量,从中去发现并感受研究的乐趣。

在司法理念上,我们坚持在权力与权利之间追求公平。对于行政案件这种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对等的案件,尽量做到行政机关与公民的平衡,我们实施了官民对话机制,平衡各方利益关系。一是倡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在全市率先倡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民告官”案件,畅通“官民”沟通渠道,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比如在张某诉某学院教育行政案件中,院长到庭应诉,并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双方当场即达成和解,原告撤诉。二是在部分行政机关专设诉调室,定期派法官到诉调室协调行政执法中出现的纠纷,仅去年在诉调室指导并协调处理行政争议10余件。三是坚持三邀请制度,对复杂疑难案件、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和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案件,在审理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听证,邀请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参与案件协调,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审理,以此增加案件审理透明度,让当事人双方信赖行政审判,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达到权力和权利之间最大限度的公平。

在服务理念上,我们的主题是关注民生,构建和谐。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完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具体有三方面措施:一是畅通信访渠道。每周二下午院庭领导轮流接访,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群众关注的行政争议。二是加大听证力度,针对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召开听证会近百次,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与法院交流的平台。如在在审理孙福平等73人诉某区政府履行拆迁还建法定职责一案中,诉前原告曾多次到省、市、区政府上访静坐,行政庭及时召开听证会,邀请被告的副区长吴天祥带领该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法院,与原告诉讼代表人交换意见,现场办公,仅用两个月就实现了“案结事了”,原告向法院赠送了写有“公正爱民”的锦旗。三是适时开展回访,对行政机关履行协调协议和执行判决情况回访近百次,对执行情况不好的进行督促,要求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

此外我们还建立了协调处置机制,妥善处理矛盾纷争,一是建立信息网络,积极争取区委、人大、政府及政法委支持,将行政法官的电话、Email、QQ号发给全区行政机关,与辖区53家行政机关建立沟通协调信息网络。二是建立联席例会制度,每年与辖区行政机关召开3至5次行政联席会议,以案析法,对有瑕疵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专题分析,引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三是实行信访联络员制度,邀请乡、镇、街等基层组织的信访联络员,共同参与11件542人群体诉讼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22件大案难案的协调和控访。上述案件经协调处理,无一当事人上访和投诉。

在管理理念上,我们坚持强素质,重实效,谋创新,求发展。为了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加强法官素质,注重案件审理实效,行政庭建立了全面监控模式。我们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实行审判流程全程监控,发挥局域网功效,逐步实现审判流程化、监督即时化、资料信息化的动态流程管理。严格按照《绩效管理规定》,实行绩效考评指标监控,对行政案件的发回重审、改判、行政首长到庭应诉等数据在考核指标中进行量化管理。坚持审委会委员听庭制度,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参加行政案件庭审、现场考评。严格按照《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行案件评查逐案监控,在行政庭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质量关、效果关的同时,由审监庭对行政裁判文书实行出门检查,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差错、瑕疵文书的发生。同时我们正在酝酿将我庭正在探索并在试用的新型审判方式作进一步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以期在不久的将来打造一套行政审判新模式,引领行政审判新模式的潮流,不断推进行政审判模式改革与创新。

在廉洁理念上,我们把“常省心态平不平,常查作风正不正,常思办案公不公”作为我们的工作态度的鞭策。“做人要堂堂正正,做事要对的起良心”是我们的做人原则,以“秉公办案、清白做人”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廉洁从来都是与公正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个不廉洁的法官,不可能作出公正的裁判,法官只有公道正派,才能想方设法地把案件判得公正,审得及时。例如,在审理湖北大冶某公司不服某区劳动局工伤认定一案时,原告认为自己是外地公司,民告官、难告赢,于是就四处托人找关系,要求给予关照,但均被断然拒绝。当原告拿到胜诉判决时感叹到:“我从行政庭法官的身上看到了凛然正气和正义”。我们全庭的工作人员每周都会抽出半天时间来进行思想政治学习,从邓小平理论到“三个代表”,从 “三个至上”到“五个严禁”,都做了系统的学习,讨论,并且写出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做到了从思想上,行动上去落实我们的廉洁理念。

在创新理念上,我们提出了身未动,心已远的理念。思想有多远,就能走多远。这句著名的人生格言曾今激励着无数仁人志士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今天我们提出了这一理念,用它来指引着工作前进的方向。我们的工作不仅立足于解决当前已经出现的问题,还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相应的防备机制。例如,我们以“大家谈”的形式,搭建一个共同学习、交流和沟通的氛围,邀请高校的学者教授传授行政法学理论,省市区行政审判法官以案析法,行政执法人员评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律师和行政相对人谈对行政执法的感受和建议等,通过交流,进一步为行政机关统一执法尺度。此外,我们还与政府共建协调对接机制,构筑完备防控体系,建立行政调解与行政诉讼的协调对接机制,从组织上的衔接,程序上的衔接、案件的监控衔接的对接工作模式,以源头预防、主动化解、诉讼协调和专题协调等方式和政府相关部门一起构筑更加完备有效的行政争议防控体系,维护政府形象,缓和官民对立情绪,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正是一直秉承着我们独特的部门理念,行政庭的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得到了领导的高度肯定和赞扬,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让正义不仅被实现,而且以看得见的方式被实现着。从2006年至今,我庭共审结行政案件364件,其中,非诉执行案111件,行政诉讼案件253件,所办理的行政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被发回重审、无一被改判、无一因处理不当引发上访,审结行政案件的数量、质量和效果连续几年在全市基层法院名列前茅。行政庭被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先进集体、全市法院先进集体、荣立三等功一次,被市妇联授予武汉市“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在追求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同时,取得了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