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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自燃车货两毁,谁之责

时间:2018-11-21 阅读:2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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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电动汽车充电时突发自燃,将电动汽车及旁边停靠的一辆依维柯汽车烧毁,同时两辆车上的货物也付之一炬。20日上午,洪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唐培森做客周二之约栏目接受读者咨询,市民周先生打进电话请教遇上这样损失惨重的事该如何维权。

周先生介绍,他做零售生意,有一辆电动汽车和一辆依维柯拖货。1012日晚,周先生像往常一样,将两辆满载货物的车停在仓库,并将电动汽车靠在充电桩旁充电。13日凌晨,正在充电的电动汽车突发自燃,火势越来越大,祸及旁边的依维柯。待大家发现为时已晚,车上的货物及两辆车全被烧毁。

周先生表示,事发后消防部门前来救援并出具结论,确定起火原因是电动汽车的电器线路发生故障造成。他粗略估计,这场意外火灾损失达50万元以上。然而,周先生找到电动汽车厂家讨说法,对方却不予处理,一拖再拖。

唐培森表示,因为消防部门已出具结论证明,的确是电动车的线路故障引发,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因此周先生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同时尽快到法院起诉厂家。仓库管理者对周先生的车辆及货物有管理义务,也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针对周先生反映,他所主张的损失对方不认定等情况,周先生可以出具车辆及货物的价值明细清单及装货记录等,由法院来根据证据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