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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作者: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3-07-24 阅读:1845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学创”和“三抓一促”活动,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营造安全、公正的发展环境,促进辖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学习教育,统一服务发展的思想认识

各部门要围绕打造“最优法治环境”的目标,牢固树立“法治环境是最好的软环境、是核心竞争力”的观念,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环境意识,转变司法理念,使服务发展、营造环境的意识成为全院干警的共同价值取向和行动指南,立足职能谋服务,通过服务促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二、发挥审判职能,营造保障发展的法治环境

(一)打击刑事犯罪,建设“平安洪山”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及时打击影响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的犯罪行为,对“砖沙石霸”、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垄断市场、盗抢生产设施设备等违法犯罪案件从严从快审判,净化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制假侵权、非法集资、涉企犯罪等案件依法判决,切实保护企业创新发展,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按照有利于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经济秩序稳定的要求,鼓励市场主体在自主创新、生产经营、招商引资等方面探索、创新,凡刑事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为犯罪的,一律不作犯罪认定;罪与非罪界限不清、刑事政策规定不明的,不作犯罪处理;对已经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或主观恶性较小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积极推进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对轻微经济犯罪案件,在双方自愿达成谅解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刑事和解工作。

(二)化解商事纠纷,维护市场秩序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全方位探索和深化司法联动模式,继续推进与工会、仲裁机构、民调组织、行业协会等的对接,积极运用政策考量、利益平衡等方式方法,努力寻求当事各方都能接受的裁判意见,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依法审理借款、买卖、建筑、承揽等各类合同纠纷,保障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制裁违约、侵权行为,保护诚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仔细甄别、慎重处理侵害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影响生产经营和社会稳定、为了捞钱搞垮企业的案件,维护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营秩序。快速审理小额诉讼案件,落实公益诉讼制度,妥善处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办理好调解协议的确认、担保物权的实现等特别程序案件,妥善处理各类新型矛盾纠纷,营造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

(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审理好涉及工商、土地、房屋、户政、公安等方面的行政案件,对乱处罚、乱许可等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对审查不严格,缺乏事实依据的房屋登记、土地登记及许可等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撤销;对久拖不决、推诿扯皮的不作为、慢作为,依法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维护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行政诉讼审判流程,扩大行政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对于证据充分,事实清楚,但主体资格、受案范围不符合要求的行政争议,探索不开庭进行审理,加快办案节奏,努力提升审判质效。

(四)高效灵活执行,保障胜诉权益

严厉制裁躲、逃、赖债行为,重点强化“四限五查”的执行力度,积极开展网上追逃,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案款及时履行和执行标的到位率上升。对涉企案件确需采取人身强制、资金冻结、财产扣押措施的,采取措施前必须对企业经营和社会稳定进行风险评估,灵活把握执行的力度、时机和方式方法,协助做好企业生产经营衔接和稳定工作。对企业正在适用的厂房、机器设备等主要生产设施,慎用扣押、拍卖和变卖等执行措施,积极寻求替代执行方案解决,为企业长效发展留存空间。

三、践行能动司法,创新促进发展的利企措施

(一)推进司法公开,彰显司法公信力

完善司法公开制度,确保涉企的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举办司法公开日活动,邀请企业代表参与庭审和执行, 选择部分庭审视频播放或电视播出,让企业代表参与立案、庭审、执行、听证等各个环节,扩大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的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依法受理,妥善处理。对各类涉企案件实行回告制度,及时告知案件进展情况,结案后积极对涉案企业开展回访、互访。

(二)联系服务企业,畅通沟通渠道

实现各部门联系服务企业全覆盖,建立和完善工作网络,积极搭建法院和企业互动的平台,畅通企业反映诉求的渠道。采取上门走访、定期座谈、挂牌联系等多种形式,听取企业、企业家和生产经营者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案例讲座、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多种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化解涉企纠纷,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和管理,引导劳动者依法诉讼、理性维权,妥善处理企业纠纷,为企业创造公正、安全、发展的环境。

(三)加强司法建议,提升管理水平

就涉企案件中的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案件态势、类型、成因、化解方法开展调研,研判企业经营领域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发布审判工作白皮书或类案司法建议书,向企业及相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预防纠纷的法律意见,为企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招商引资、开放开发等提供法律建议和跟踪服务,实现区域法治环境逐步改善优化,促进各类企业不断壮大发展。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