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法 执 着
作者: 龚永博 时间:2012-12-11 阅读: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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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迈入大学校门,开始我的学法生涯。经过七年的法学教育,我具备了一定的法学理论功底,对法的信仰也在心底慢慢扎根。怀揣着这份信仰,毕业后我从事了法律实务工作,从对法律工作的懵懂到初步掌握法律实务能力,是一个历练的过程。在体会不同法律职业的过程中,内心深处一直保持着对法官职业的向往,能够最大限度的实现公平与正义是我职业价值之所在。 2011年,对于我而言是一个重要的年份,我考入了洪山区人民法院,有幸在这光荣而神圣的地方工作、学习。一个良好的环境能塑造人,更能成就人。刚来到院里,我就体会到了集体的温暖,领导和同事们的热情让我感到十分亲切。稍微有点意外的是,来到院里的第一件事情是参与到民二庭的集体舞蹈中。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不仅让我感觉其乐融融,更为我尽快的融入集体提供了机会。在这短短的十几天中,我看到的是同事们的忙碌,看到了大家为了法律的尊严和职业的荣耀不辞辛苦的工作,深感自己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在这样的集体里面,只有自己更加努力的向前辈学习,才能为集体的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才能向心中的梦想靠近。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将以“崇法尚德,慎权亲民”为训诫,融入“团结、敬业、严谨、创新”的工作氛围,为维护集体的荣誉而尽心尽责。 读书时,我就时常思考法律的价值与意义。在与老师们交谈法治信仰与理念的时候,能深感他们对法治进程的期待。已故法学家郑成思先生曾寄语法律学子:“研人类中群己之界,究法理外天人之际,生学术上鸿鹄之志。”这样的治学精神,不止是法学研究的标杆,也是做事的尺度。在新单位新岗位,我会遇到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这也是检验所学及个人能力的最好机会。法院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承担着巨大的社会责任,这里有荣誉、尊严与权力,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保障。不得不提到的是令人敬仰的李要兵法官,他的先进事迹对于我们新人而言,既是鞭策也是鼓舞。为法执着的精神,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他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的工作了25年,忠于法律和事实,恪守职业道德,以行动践行了法治精神。我要向他致敬,向洪山法院所有敬业为民的同事们表示敬意。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法官职业对于法治社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选择了法官职业之路,并将为之而努力,在这个承载着重要国家职能的地方,一定秉承前辈教诲,恪守职业道德,充分掌握司法经验和审判技巧,为心中的法治信仰贡献自己的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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