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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军人才风采| 冉超:奔跑在法治理想星辰大海的追梦人

时间:2023-09-22 阅读: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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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超,男,1987年8月出生,土家族,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工作以来,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两次获评全省法院学术研讨会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荆楚法学》等期刊报纸发表文章20余篇,撰写的论文获省部级奖励12次,编撰或承办的10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人民法院案例选》和《中国法院年度案例》,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2023年4月一篇裁判文书获评第五届全国法院 “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胸怀“国之大者” 筑牢政治忠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作为一名法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冉超法官始终把讲政治要求落实到司法办案中去。他在办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经审查认为被告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和程序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该案虽可直接判决被告败诉,但却不能实际化解案涉行政争议,因为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后,被告仍可能再次作出行政处罚。为此,他主动与被告沟通,充分释明案涉行政处罚实体和程序上的问题,建议被告启动内部纠错程序主动撤销行政处罚。同时,他积极做好原告的息诉工作,促使其认识自身行为存在的不当之处。最终,该起行政争议以被告主动纠错撤销处罚决定、原告撤诉并放弃国家赔偿予以化解。

游劝荣院长在全省法院第二期青年干警训练营开班式上指出,“法官不仅要当法律家,还应当是政治家,是一个人类文明的集大成者”。作为第二期青训营学员,冉超法官在分享学习体会时说“青年法官一定要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锻造高超的司法办案技能,做到既有忠诚于党的坚定信仰,又有践行忠诚的过硬本领”。他是这样说的,也一直在努力这样做。

践行能动司法 促进实质解纷

作为一名法官,他坚持为人民司法,努力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目标。在他办理的一起公司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案件中,大股东利用小股东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法律意识不强等条件,未经清算便注销公司,第三方起诉股东对公司注销前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大股东规避诉讼不到庭应诉,小股东以自身股份份额仅1%、未实际参与经营、已履行出资义务等为由,对要承担的几十万债务不予认可。经过开庭审理,冉超法官认为虽然从法律上判令小股东承担责任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但却会让小股东面临高额赔偿。为此,他主动与小股东沟通,希望共同努力找到大股东,并让其积极应诉,以寻求最佳解决方案。最终,他通过多次走访成功找到大股东,并引导其就债务金额进行举证,同时两被告就债务分担事宜达成协议,避免了小股东的不利局面。

为大局服务,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办案过程中,他严格落实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办案效果重要考量因素。2020年4月,武汉正处于疫后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冉超法官承办了一起涉及武汉市某大型保险公司承担再保险责任的案件,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公司正常经营秩序受到较大影响,企业在复工复产中面临诸多困难。虽然当事人之间有仲裁条款,但如在与原告缺乏充分沟通的情况下直接驳回起诉,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繁重的后续诉讼负担。为此,他前移办案窗口,积极开展多维度多频次沟通协调和析法释理工作,最终促使当事人选择庭外协商方式解决纠纷,为案涉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有利条件。该案入选《湖北法院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聚焦公正司法 打造精品案件

“公正与效率”是司法工作的永恒主题。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他切实用实际行动践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要求,坚持做到依法办案,同时又努力避免简单的“依法办案”和“机械办案”,将在自由裁量范围内寻求最佳处理效果作为办案的最高境界。2019年,刚担任法官的他参与了一起涉及200亩土地被占用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该案审判长系我院时任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李薇,为查明案件事实,审判长率合议庭六名成员勘查了案涉土地现场,这对后续案件审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此后,凡是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冉超法官都会到案涉现场勘查,这也成为他的一个办案习惯。

2021年,他承办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该案系发回重审案件,标的额近三千万,且还有反诉,当事人分歧大。为查明案件事实,他前后两次冒着酷暑到案涉建设工地对涉案70余栋建筑逐一勘查。最后,结合法庭调查和现场勘查情况,该案依法未采信案涉工程造价鉴定意见,这对案件正确裁判起到关键作用。在裁判文书中,他对当事人20余项争议事实逐一认定,对法律适用争议问题充分说理论证。该案民事判决书获评全省法院2021年度优秀裁判文书,2023年4月又获评全国法院第五届“百篇优秀裁判文书”,是湖北省法院系统唯一入选的民事案件。

“基层法院的法官,各类案件都要懂一点,这对未来办案大有好处。”在冉超法官刚入额担任法官时,时任院长如此寄语。办案四年多来,冉超法官除承办大量民事案件外,也承办或参与办理了一些有典型意义的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参与办理的一起涉嫌侵占罪的刑事自诉案件,合议庭多数意见认为构成犯罪,其作为少数意见认为无罪,该案经审委会研究决定为无罪,后二审法院依法予以维持;承办的一起行政赔偿诉讼案件,对案涉被拆除房屋价值的评估时点进行准确认定,该案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2022年第11辑;承办的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对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合伙财产分配问题提出明确裁判规则,该案入选《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合同纠纷)》。

坚持勤思笃行 争创一流业绩

信息工作一直是我院优势项目,2015年5月他从基层人民法庭轮岗到办公室,开始参与信息撰写工作,到2018年初主要负责信息工作,先后撰写各类调研信息50余篇,多篇信息被最高人民法院信息简报、省委办公厅和省法院信息简报采用。因工作表现突出,2018年底获评首届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十大先进个人。调研工作也是冉超法官一直坚持做的工作,他的办公室堆满了各种理论书籍和业务书籍,他始终将读书与写作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参加工作以来,他坚持撰写调研论文,论文获省部级奖励十二次,如《怎样才是好法官:法官评价标准的反思与重构》获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优秀奖,《还权于审理者:法官办案责任制的理想图景》一文获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一等奖,《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路径研究》一文获第十届湖北法治论坛一等奖。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案例工作重要性日益凸显。2018年以来,他潜心于案例研究工作,也取得丰硕成果。撰写的1件案例分析获评全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分析评选活动优秀案例,先后有3篇案例分析文章在《人民法院案例选》刊载。2021年,他撰写的5篇案例分析入选《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是当年全国法院系统中单人入选案例最多的作者。2021年,作为课题联系人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所委托的类案研究课题,课题成果《食品药品纠纷案件裁判规则(一)》一书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身逢法治建设的黄金时代,我们只有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法治理想的星辰大海,努力多办精品案、多写优秀裁判文书、多出有价值的调研成果,才不负青春韶华、不负伟大新时代。”冉超法官在我院青年干警座谈会分享工作体会时说到。我们坚信,有一代又一代洪法人持之以恒的努力拼搏,洪山区法院建设全国一流法院的目标一定能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