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遵规守纪的“排头兵”
作者: 钟美文 时间:2017-02-27 阅读:3011
2016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总书记强调“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坚守‘三严三实’,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是对每个党员干部提出的严要求。何为规矩,何为纪律?从党员的角度来讲,党章、党规就是最大的纪律和规矩,“八项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都是具体的纪律和规矩,都必须严格遵守。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就是要坚决站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基础上,经得住考验,分得清是非,放得下名利,始终把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决策部署放在首位。如何把纪律规矩和组织原则挺在前面,通过学习,我谈以下四点体会和两点收获。
一、四点体会
(一)要充分认识规矩和纪律的重要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守的共同价值取向。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像马路上如果没有红绿灯,就会导致交通无序甚至瘫痪一样,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和规矩,每位党员各行其是,党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意志和行动,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讲规矩、有纪律不仅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也是我们个人的“护身符”和 “导航仪”,是避免走上弯路和误入歧途的基本保障,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保证政令党规畅通的宝典利剑,更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土壤和工具。
(二)要不断提升自我修养和人格魅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里的“四有”,强调“心中有”,属于思想道德范畴,启示我们平时必须注重“自我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坚持好日常制度和组织生活做起,把身边的党员、英模和同事作为提高“自我修养”的良师益友,与他们多交流、谈心和学习,经常对照党章党规梳理自己的言谈举止和行为规范、用先进典型来感染自己、用反面典型来警示自己。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和荣誉观,使自己不断沉稳大度、诚信有责、自信有礼!做到不为风险所惧、不被干扰所惑,不被名利所诱,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审判大局!
(三)要不断树立自觉意识和底线意识。政法干警要始终保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上下功夫、在“遵规守纪”上做表率。时刻清晰自己的工作性质、原则、方向和目标,明确党的纪律规矩是底线、是红线,更是高压线,时刻把纪律和组织原则挺在前面,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要先拿纪律和规矩来量一量,看看是否在轨道上行走,做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勇于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辩是非,始终保持一颗坦然平常之心。
(四)要不断强化遵规守纪的执行力度。一是在工作中遵规守纪。政法机关是公平正义的化身,作为党员干警,更应在工作中弘扬担当精神,认真履职尽责,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作风,用实际行动把《党章》、《廉政准则》落实在工作中,做到入脑入耳入心。二是在生活中遵规守纪。不仅要在八小时之内严格自律,八小时之外更要洁身自好。带头遵守社会公德,驻守家庭美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带动身边更多的群众和亲朋好友自觉守法,弘扬社会正能量,自觉查找个人在守纪律、讲规矩中的不足,剖析原因、深刻反省、努力整改。
二、两点收获
(一)增进了团结,振奋了精神
每次集中学习研讨都是交流思想、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大好机会,支部成员相互取长补短,交流心得体会,在学习中形成了求真务实、健康向上的新风尚,养成了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作风,营造出浓厚的民主氛围,凝聚了人心,真正发挥了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严肃了纪律,提高了素质
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增强了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形成了时刻遵规守纪的自觉意识和底线意识,促使党员干警工作作风更加严谨;提高了党员干警的为民意识、服务意识;增强了监督管理力度,提高了整体工作效率;形成了学思结合的良好局面。
目前,我市、我区发生了不少的腐败违纪案例,从中不难看出,大多都是“不讲纪律、不守规矩”所造成的结果。随着社会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入,突发事件和刑事等各类案件频频高发,维稳态势日趋严峻,政法机关已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从这个角度上来讲,作为政法干警的我们已处于风口浪尖的边沿,稍有不慎,就会受到媒体的追击跟踪和报道,所以我们必须时刻警惕,保持清醒,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最后,让我们紧跟党中央的步伐和院里的决策,从容面对,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和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