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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军人才风采| 胡海:扎根基层、踏实肯干、潜心向学的人民法官

时间:2023-09-22 阅读:2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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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海,男,1982年10月出生于浙江省永康市,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武汉市洪山区法学会理事,现任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08年9月,以公务员招考第一名的成绩被法院录用后,他先后在和平法庭、刑庭、张家湾法庭、民二庭工作。在十多年的审判工作中,他始终心系基层、情牵百姓,付勤苦、重思辨,孜孜不倦地捍卫司法公平正义。他连续七年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被授予“武汉市洪山区优秀劳动者”“洪山好人”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个人二等功一次。

扎根基层 牢记宗旨 争做人民满意好法官

2009年3月,胡海同志开始在刑庭工作,一干就是六年有余。2016年10月,他被调到张家湾法庭工作。作为一名刑法学博士,调至民事审判部门工作,他有过不安和焦虑。但是,他快速实现刑事思维向民事思维的转变,迅速地投入到新的岗位中,很快适应了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

工作以来,胡海同志始终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政治立场坚定、厚植人民情怀,把基层作为创造人生价值的广阔舞台,不负青春、不辱使命、真抓实干,争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在工作中,他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多面锦旗、感谢信,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与赞扬。

从2021年3月开始,他牵头负责张家湾法庭工作,团结带领全庭干警在审判工作上提速增质,扩大电子送达及在线庭审的受众面,加快审理节奏,打造追寻法治信仰的“追光团队”。2022年,张家湾法庭在全省法院率先探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模式,推行电子质证示证,探索类案裁判文书批量生成,法官月均结案近50件,相关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刊发。

精益求精 踏实肯干 争做“专家型法官”

胡海同志对工作态度认真,踏实勤恳;对工作充满热情,甘于奉献。面对案多人少矛盾,他始终坚信勤能补拙,干工作、做事情只需要勤勤恳恳,就能实现自己的人身价值和精神追求。2012年1月至2022年12月,胡海同志办理刑事案件937件、民商事案件2265件。

2013年,他负责审理一起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案,该案重大疑难,法律适用存在较大争议。从案件受理之日起,他认真细致地核对案卷证据材料,全面研判法律法规与刑法理论,形成有理有据的裁判理由,在充分论证说理的基础上,以滥用职权、诈骗、受贿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该案上诉后,市法院予以维持。

2021年,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其中一名被告在同一时期出具的欠条表述前后不一,双方当事人对欠条的法律关系认定不同。他认真研读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案例,按照该被告前后出具的借条中所使用的词句,结合其行为的性质和目的,确定其真实意思表示实际为代为履行债务而非债的加入。该案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2022年,该案因社会效果良好编写成案例,总结形成裁判规则,该案例荣获全国法院系统2022年度优秀案例分析二等奖。

勤奋学习 潜心钻研 争做“学者型法官”

正所谓“学海无涯苦作舟”,胡海同志面对复杂、繁忙的审判工作,依然执着于学习,用功学习。在刑庭工作期间,他认为自己的理论知识无法满足刑事审判工作的现实需要,为此,攻读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刑法学博士研究生,以期让自己的知识储备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实际,让自己的所学应用于现实审判工作,从而不断提升审判的质量、效果。

此外,他注重调查研究司法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取得了一系列优秀的调研成果。他撰写的《后劳教时代轻罪立法的基础理论问题探究》《对贩卖毒品罪既遂标准之从严刑事政策的审视与重构》《新形势下非法持有毒品罪“情节严重”的认定》等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撰写的《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的适用》荣获“第三届湖北法官论坛”一等奖,《基层法院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探讨》荣获“湖北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一等奖,《轻罪立法与刑事速裁程序的构建》荣获“第二十九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三等奖,《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比较与适用研究》荣获全国法院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湖北法院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一等奖。

胡海同志坚守职责、踏实工作、认真学习,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自己的别样人生。今年,从张家湾法庭调到民二庭工作,在新的岗位上,他将继续强化理论武装,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扎实做好审判工作,不负韶华、不负时代,努力为新时代审判事业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