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7-01-12 阅读:17120
——2016年12月7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闫小龙
现在,我代表洪山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洪山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支持下,在上级法院指导下,我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促进洪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受理各类案件42108件,结案37549件,调整诉讼标的额157.3亿元。
着力提升刑事审判质效,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5633件7399人,判处5529件7256人。大力打击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依法判处故意伤害、抢劫、盗窃、诈骗等犯罪案件3565件3979人,营造安全人居环境。坚决打击破坏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犯罪,依法判处赌博、开设赌场、贩卖毒品、介绍卖淫等犯罪案件944件1235人,净化社会环境。集中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判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案件218件289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其中,审结湖北鑫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20名被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为1000余名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4.6亿元。始终保持严惩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判处贪污、受贿、行贿等犯罪案件115件128人,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重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70人,从轻、减轻处罚1149人,免予刑事处罚86人。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切实发挥庭审功能,贯彻证据裁判原则,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13件15人,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防范冤假错案发生,强化人权保障。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制度,提供心理咨询、教育感化、就业帮扶等服务,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促进平安洪山建设。
着力提升民商事审判质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受理民商事案件29263件,审结25709件。妥善审理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继承、邻里纠纷等案件2947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依法审理劳动争议、社会保障、医疗损赔、交通事故等纠纷6088件,积极回应社会民生诉求。加强对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追索各类赔偿金近3000万元。积极化解涉城中村改造的矛盾纠纷,依法审理农村土地承包、拆迁收益分配、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等纠纷718件,维护村民自治权利,保障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妥善处理徐东村423名村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保护村民权益,促进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审理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金融借贷等商事纠纷10326件,促进交易主体遵守契约,推进市场诚信建设。积极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审理股权转让、股东资格确认、公司解散及破产纠纷等案件298件,维护企业法人合法权益,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其中,审结武汉和天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中原纺织印染公司等重大破产清算案件,为企业法人有序退出市场提供司法支撑。
着力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06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57件,审结402件。认真贯彻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今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43%,倒逼依法行政水平提升。积极推进简易程序和庭审改革,不断提高工作质效,改革工作经验在最高人民法院交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监督职能,促进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公开,依法审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类案件91件,纠正行政机关不当行政行为。依法保护公民知情权,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19件,依法撤销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不准确等行为,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依法审理征地拆迁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225件,确保重大市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其中,审结陈普林等14人诉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处罚行为系列案,积极协调沟通,强化释法析理,促进矛盾化解。积极为法治政府建设建言献策,坚持发布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12份司法建议被省委、市委和有关行政机关采纳应用。
着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部署,受理执行案件6749件,执结5909件,执结标的额33.8亿元,被确定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省级示范法院。一是以反规避执行为重点,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依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2101人次,对失信被执行人产生巨大威慑,3成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金额近5亿元。依法运用强制措施打击拒执行为,实施司法拘留100人,网上追逃50人。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15件15人,涉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案件2件2人。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经验在《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江必新副院长批示,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二是以财产信息查控网为依托,提升执行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点对点”和“总对总”查控网,细化案件财产信息查询流程,财产查询周期缩短为3天。三是以执行财产拍卖网为平台,促进执行工作的规范化运行。积极运用淘宝网等司法拍卖平台,强化拍卖财产信息公示,规范被执行财产拍卖流程,提高处置效率,淘宝网交易房屋49套,车辆7台,成交金额1.04亿元。
二、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大力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坚持不懈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公信力。
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切实推进法官职业化。稳步推进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实现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才。一是积极推进审判团队建设。实施法官员额制改革,55名司法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成为员额制法官。以员额制法官为主体,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精简综合部门人员,加强司法辅助人员配备,优化办案资源,提升工作效率。二是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办案制度。凡入额法官一律参加办案,院庭长积极带头办案。改革以来,法官结案数同比上升58%,院庭长办案数占同期案件数的35%。三是不断完善案件绩效考核制度。司法业绩统计以法官为单位,每月通报收结案件数、发回重审数、改判案件数等办案指标,提高法官责任意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切实促进法官履职尽责。全面实施“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运行。一是落实法官办案负责制。突出法官主体地位,明确院庭长司法权力清单,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审判长均自行签发裁判文书。实施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二是完善院庭长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机制。坚持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转变司法业务监督管理,从微观个案审批,转向宏观类案指导和质效监督,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到位不缺位。三是实现审判委员会职能转型。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缩减具体案件研究范围,强化决定重大审判工作事项,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深化诉讼服务中心改革,切实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开通立案、查询、缴费、诉前调解等服务功能。一是开展全方位立案服务。实施立案登记制,严格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申请,一律接受诉状,当场立案。改革人民法庭立案工作机制,坚持司法便民,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庭或立案庭递交诉讼材料,所有案件均由立案庭登记立案,提高立案服务水平。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维权方式更便捷。二是开展诉前保全服务。依法开展诉前保全,案件由诉讼服务中心统一登记立案,并依法制作保全裁定,执行局负责统一执行,提高保全效率。办理诉前保全案件1227件,涉及金额36.6亿元,从源头治理执行难问题。三是开展诉前调解服务。积极依托保险行业协会等机构,开展常态化诉前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少当事人诉累,促进社会和谐,我院获评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深化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案件办理水平。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工作意见,实行简案快审,难案精办。一是大力开展民事速裁。抽调青年业务骨干,成立民事速裁组,制定速裁工作方案,明确案件范围,细化工作流程,简化庭审和裁判文书制作,民事速裁案件限期30天内办结,提高审判效率。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及时移送专业审判团队,实行精细化审理,确保公正审判。二是大力开展刑事速裁。作为武汉市刑事速裁试点法院,积极推进刑事速裁改革,明确速裁适用条件,借助法院、检察院和看守所远程庭审系统,大力推进集中远程开庭,节约司法成本。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审结刑事速裁案件622件716人,平均审理时间为7个工作日,案件服判息诉率高,办案社会效果好,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三是大力开展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简单案件,指定专人限期办结,对执行难度大的案件,成立工作专班,推行难案共办,提高执行效率,繁简分流以来,人均执行案件结案数同比上升25%,平均执行期限同比缩短17%,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
三、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官综合素质
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坚持以从严治党为核心,强化司法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一是强化主题教育的引领作用。切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专题研学、专题调研,落实问题整改50余条,进一步增强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强化理想信念,用主题教育促进司法作风转变。我院党组中心组与区直机关党组中心组多次开展联组学习,连续多年获评全区优秀党组中心组。二是强化从严管理的约束作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三公”经费、办公用房等项目,严格自查自纠,狠抓整改落实。严格执行禁止干预司法的“两个规定”,自觉规范和约束司法行为。三是强化司法巡查的监督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抽查清理案件近6000件,督察巡查700余人次,重点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实时监督审判权、执行权运行。四是强化执纪问责的警示作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给予6名同志党纪政纪处分,2名干警因玩忽职守被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坚持以审判管理为重点,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始终把司法能力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当务之急,锤炼干警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素养。一是以专业培训促进依法办案。围绕审判执行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举办法官轮训、视频培训和专家授课60余场,开阔法官理论视野,提高专业素养,提升依法办案能力。二是以流程管理促进智能办案。强化案件流程网上管理,严格流程节点控制,实现审判执行全程信息化。开展信息化运用大比武,促进信息技术运用,提高智能办案水平。三是以质效评估促进高效办案。严格审限管理,促进案件及时办结,提高审判效率。完善考核指标,引导法官重视案件调解,积极依托社区、村委会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提升审判效果。四是以案件评查促进规范办案。定期进行案件评查,持续开展“百庭千书精品案”工程,着眼工作细节,促进规范办案。3个庭审获评全市法院优秀庭审,1篇裁判文书入选全市政法系统“马克昌杯”优秀文书,1个新型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九批指导案例。
坚持以文化建设为途径,强化司法品质建设。作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顺应社会发展新形势、新需求,深入推进文化强院。一是以精神文化引领价值追求。建设文化走廊,编发院刊《天平园地》,拓展精神文化建设平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干警坚定政治方向,勇担司法使命。二是以榜样文化传递司法正能量。涌现出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张云霞、“武汉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陈钢等一批英模人物,激发队伍永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内生动力,我院获评全国法院宣传工作优胜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干警获省级以上表彰30余人次,市级表彰100余人次。三是以共建文化拓展司法交流。与辖区院校共建教学基地,实施人才交流互访,结对开展课题研究,联手举办研讨会,联合开展国际交流,实现资源共享。院校共建工作获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四是以调研文化提升创新能力。深化“典籍飘香,读书分享”联组学习,开展“法韵深深”主题读书活动,鼓励法官从审判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不断提高实证研究、理论提升、实践转化的能力,40余篇调研论文在国家级、省级获奖,《民主与法制》对我院经验做法进行专题报道。
坚持以司法公开为手段,强化司法公信建设。作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贯彻开放司法理念,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信。一是扩大公开办案的开放效应。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实现立案、审判、执行环节全覆盖。依法向公众开放庭审观摩、案件听证,积极推进庭审视频网络直播常态化,开展微博直播案件审理,满足群众对司法公开的多元需求。二是扩大新闻发布会的扩散效应。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一批新型典型案件,依托湖北日报、大楚网等媒体,扩散新型典型案件的教育作用,树立法院公正形象。三是扩大公众开放日的辐射效应。定期邀请高校师生、社区群干、企业员工等,参观法院,旁听庭审,联系座谈,提高法院工作开放性和透明度。四是扩大新媒体平台集群效应。建设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提供二维码链接服务,上网裁判文书15000余份,依托信息化技术,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关注,让司法更贴近群众,让群众更了解司法。
四、广泛接受各界监督,有效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搭建接受监督的多元平台,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改革、审判质量等重大事项,认真办理区人大常委会转办件92件,始终确保在人大监督下开展工作。二是创新联络代表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执行,评查庭审视频网络直播,旁听重大案件开庭审理,在院刊《天平园地》开设“代表专访”栏目,构建联络代表常态化机制。三是广泛接受民主监督。健全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497件。定期向政协委员推送法院工作动态,虚心听取委员意见和建议。四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办理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审判权依法行使,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五年来我院工作取得的进步和发展,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随着收案数量的大幅增加,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近五年来收案数较上一个五年增长52%,办案压力较大。二是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给法官提出更高要求,部分案件裁判效率不高,群众权益未得到及时实现。三是信访案件纳入法治轨道,大量矛盾纠纷导入司法程序,信访数量不断上升,单纯依靠法院难以解决问题,矛盾化解还面临较大挑战。针对上述问题,我院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17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院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化司法改革,强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提高法院队伍建设水平,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与运用,不断夯实司法公开成果,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按照总体工作思路,2017年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按照《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干警严守党纪,强化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花大力气、下定决心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健全以能力和实绩为核心的考评、奖惩机制,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文化熏陶等形式,促进法官想办案、能办案、办好案。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评估机制,构建严格、规范的司法监督体系,规范法官业内外活动,实现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常态化监督。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加强执纪问责,落实“一案双查”“一岗双责”,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
二、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全区中心工作
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认真执行刑事法律法规精神,严厉打击各类犯罪,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利等各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决遏制电信诈骗势头。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主题主线,着力服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全力保障我区大学之城、高铁之心和生态之洲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回应民生需求,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特别注重保障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助推精准扶贫方略的实施。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畅通行政案件受理渠道,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认真贯彻“公正、善意、文明”的执行新理念,进一步推进执行体制、执行机制、执行模式改革,优化执行机构设置,完善审执分离、执裁分离模式,加强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和法律制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三、深化司法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强化落实举措,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实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优化审判团队建设,配足司法辅助人员,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使其能够更专注于案件审判。进一步加强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完善权力清单和绩效清单,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切实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加强审判管理,实现审判权有效监督,确保公正司法。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规定,切实发挥院庭长在办案中的履职与示范作用。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推进诉前调解平台建设,缓解办案压力,提高矛盾化解效率。深化繁简分流工作机制,集中优势办案资源,全力推进速裁工作,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审,提高审判质效。
四、夯实信息化建设,打造科技智慧法院
高度重视法院的信息化建设,积极落实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工作步伐,努力实现向信息化3.0版的跨越。积极依托信息化手段,着力构建科学审判管理机制,提高审判工作科技化水平。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与运用,扩大司法公开效应,展现司法亮点,打造阳光司法。全面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案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新建民事速裁科技法庭,加快推进科技法庭升级改造,基层法庭配备移动科技法庭,提高庭审硬件保障水平。积极推广智能庭审语音识别系统,变革庭审记录方式,提高庭审效率,更好满足审判工作需求,努力建设科技智慧法院。
各位代表,司法改革给法院工作提出了新挑战、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将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努力推动法院工作新发展,为实施“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把洪山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的核心动力区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