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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企有所呼 我有所应”园区行活动

时间:2021-09-08 阅读:16277

9月2日下午,我院与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前往洪山科技创业中心,开展“企有所呼 我有所应”园区行活动,党组成员、副院长许雄文,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俞海,综合办、立案庭、民一庭、张家湾法庭部门负责人及法官,洪山科技创业中心董事长毕智祥,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科长张久胜等领导及13位园区企业代表参加座谈活动。洪山科技创业中心副总经理徐刚林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首先,毕智祥董事长对我院法官现场解答企业法律问题表示感谢。接着,副总经理徐刚林介绍了科创中心基本情况。随后,武汉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负责人吴阳向企业代表宣讲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张久胜科长就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作发言。

围绕企业代表提出的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等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法官们一一进行详细解答,并结合办案实际,就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提出具体措施和建议:一是遇到纠纷时,要注意保存证据,并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二是在生产经营中要规范企业管理和规章制度,例如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三是要牢记市场有风险,只有事前尽到审慎注意义务,才能尽可能防范纠纷、降低风险。

许雄文副院长指出,此次座谈会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一直以来,我院切实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围绕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推进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化司法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今后,我院将持续开展“企有所呼 我有所应”园区行活动,与企业保持良好沟通,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多元解纷工作,努力将纠纷化解在诉前,慎用强制执行措施,减少给企业生产经营等活动造成的不利影响,最大限度的保护和激发企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