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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政法干警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8-10-25 阅读:24153

根据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经本院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政法干警进社区”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组织全院干警深入社区、贴近群众,以坚持红色引擎工程为引导,实行“法治、德治、自治”并举,全面推进平安洪山、法治洪山建设,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打造一批无赌、无毒、无邪、无发案、无越级上访的“五无”星级平安社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国内一流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核心动力区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薇为组长,政治处主任甄爱军为副组长,各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组织形式

按照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从本院各部门抽调部分干警分别对口联系1个社区。

各部门干警进社区人员名单附后。

    四、工作职责

参与“政法干警进社区”活动的全体干警,要协助基层建设平安社区、法治社区、化解矛盾纠纷隐患,为群众解决困难问题。

(一)当好平安社区、法治社区建设的指导员。深化平安社区创建,协助社区整合资源力量,推动社区综治中心建设。推进法治社区建设,积极开展基层依法自治、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社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夯实法治洪山建设的基础。

(二)当好法治、德治和平安建设的宣传员。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围绕提高平安建设知晓率、参与率,重点开展防盗、防骗、防抢、防火、防事故“五防”宣传,增强群防群治意识。充分发挥政法干警进社区优势,切实加强对群众宣传教育工作,让群众广泛知晓、积极支持并主动配合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导群众聚焦涉黑恶问题,树立正气,勇于同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引导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升群众法治素养,提高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做好答疑解惑,努力化解突出涉稳问题。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缓解矛盾,会同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律师等资源,德法并用,推进矛盾纠纷依法调解,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四)当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督导员。重点关注辖区特殊人群,查找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督促落实动态管控措施。加强对非正常上访、吸毒、严重精神肇事肇祸人员、涉邪教人员管控力度,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强化社区矫正人员、违法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帮教。

(五)当好社情民意的信息员。主动以个人身份加入所在辖区微信群、QQ群等网上互动平台,通过进“圈”入“群”、参加社区群众恳谈活动、网上互动,了解社区群众所需所想所急所盼,及时听取意见建议。

(六)当好帮扶解困的服务员。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要求,落实政法机关服务发展“八项举措”,积极推进法治惠民惠企工作进社区,助推经济赶超发展。紧密联系群众,实行干部群众包户结亲,真心实意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积极参加爱心捐助,充分发挥“红色基金”在关怀、帮扶等方面的作用。结合本院职能,发挥专业优势,探索开展形式多样的联系服务群众活动。

五、方法步骤

(一)全面启动(2018年3月)。3月3日前,人员分配到位;3月5日前,全体干警到对口联系社区完成联系对接,做好衔接沟通。

(二)组织实施(2018年3月-11月)。进社区干警通过智慧社会管理APP打卡签到,每月底政治处统计汇总数据后送区委政法委,作为月通报及年终考核依据。

(三)总结考核(2018年12月)。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制度规范,固化工作机制,形成常态长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院上下要高度重视“政法干警进社区”活动,将其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迅速行动起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区委政法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推进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政治处具体负责我院“政法干警进社区”活动组织实施,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摸清底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采取专题汇报、经验交流、现场观摩、后进督导、问题通报等多种方式,确保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三)深入开展工作。每名干警每月至少进社区2次,要深入开展联系群众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本院职能,对急用易办的困难,协调相关单位限期督办;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会同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跟踪落实进度;属政策原因不能解决的问题,先报院政治处,再层报区委政法委研究决定后,报市委政法委纳入问题库,集中转办、督办,确保问题化解落地落实。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综治中心主体作用,牵头抓总推进问题协调解决。加强示范引导,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成绩,推广经验,营造声势,形成氛围。

(四)强化典型引路。要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认真总结“政法干警进社区”活动的工作成效,挖掘一批基层先进人物事迹、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工作经验。充分整合新闻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政法干警进社区”活动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严格考评奖惩。将活动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跟踪监督,年终对各部门干警开展和参加活动情况进行考评打分,强化结果运用,作为干警的年终考核、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六)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不准搞形式、“一阵风”,不准指派工作人员代替自己进社区,不准以提供服务为名收取任何费用或其他好处,不准接受吃请,不准面对问题“绕道走”、不担当作为。要向社会公示进社区干警个人信息、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

(七)落实综合保障。建立“政法干警进社区”工作平台及专门台账,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人员、物资、经费等各方面保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