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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异地抓捕显成效

作者: 洪山区法院     时间:2010-07-23 阅读:1485

近日,执行局迅速出击,成功对一被执行人实施异地抓捕,为一起长期涉执信访案件的顺利执结打下了坚实基础。

胡某、周某申请执行湖北威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威利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公司因经营不善,其名下财产已被武汉市洪山区政府监控,面对逾百万的执行标的,案件一时难以协调解决。为此,申请执行人四处上访,院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决定加大执行力度,必要时对湖北威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某实施拘留。当专案组再次前往湖北威利公司深入调查走访时,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已去向不明,职业的敏感让专案组察觉胡某可能要逃避债务,规避执行,专案组立即汇报此情况。院局领导经慎重研究决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建议公安机关对胡某进行网上通缉。

时隔不久,深圳市公安局一阵急促的电话声打破了宁静的双休日,该局负责人告知胡某已在深圳机场被截获。事不宜迟,我院程义光院长亲自带队,与专案组会同市公安局洪山分局的同志们紧急飞赴深圳,并在飞机上就案件可能出现的状况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和周密的部署。专案组到达深圳并与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好相关交接手续后,由于胡某已被网上通缉,无法乘飞机回汉,即便撤销通缉至少也需要2天时间。时至下午3点,经与机场多次协调无果,为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专案组立即转乘特快列车将胡某押送回汉,此时已是半夜凌晨2点。专案组的同志们顾不上疲倦,继续施压对胡某做工作,在强大的威慑力下,胡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当场交付20万元现金,同时承诺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全部义务。

当申请执行人胡某、周某拿到执行案款时,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紧紧拉住办案人员的手,多次要求执行干警吃饭,均被干警们婉言谢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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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