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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妥善执结一起长达5年的执行积案

作者: 洪山区法院     时间:2010-07-23 阅读:1448

近日,当执行局熊自武法官将13万余元的执行案款交到申请执行人吴某手中时,看到的是吴某饱含热泪的眼睛,听到的是吴某激动的呼喊:“儿啊,你看到了吗?是洪山法院给我们主持了公道,你在天堂可以安心了!”

五年前,吴某的儿子因与被执行人邓某发生口角纠纷被邓某用刀捅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判决邓某赔偿13万余元,可其至今未付。吴某找到承办人熊自武法官询问案件执行情况,当得知依照法律规定被执行人邓某只有一套住房不能处置时,情绪一度失控,扬言要和邓某同归于尽。熊法官在耐心安抚吴某的同时,立即向院局领导汇报了案件情况。院局领导当即批示,坚决不要放弃,继续深入调查走访,查找一切可能执行的财产线索,认真做好吴某的思想工作,防止其过激行为的发生。熊法官经多次查证,发现邓某自买房之日起一直未装修使用,可以视为邓某另有住房,依法对房屋处置不违反法律规定。随即,依法对该房屋进行拍卖,使案款全部执行到位,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一起长达近5年的执行积案妥善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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