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02-25 阅读:1692
本院各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干警传达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2013年1月14日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本院各部门:
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教育目标
要把此次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对于筑牢法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促进我院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意义,努力实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目标。
二、活动内容
此次司法廉洁教育活动为期2个月,从1月份开始,2月底结束。活动期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结合党的十八大有关廉政建设和最高法院、省、市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要求,要重点学习最高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三辑)》、《法官廉政提示手册》以及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个方面措施。各党支部也可在“三会一课”活动中适时安排集中学习。
二是组织一次司法廉洁讨论。组织各部门干警集中围绕“司法廉洁”进行讨论,要结合有关案例,重点查找人民法院存在的影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并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部位和环节,研究提出防止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廉洁的有效措施。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撰写个人心得体会,交监察室存档,优秀的文稿将在法院廉政文化栏登载并推荐到上级法院。
三是上一堂廉政专题辅导课。结合实际,组织一次以廉洁司法为主题的廉政党课,引导法院干警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与廉洁司法实践结合起来,做到公正廉洁司法。
四是办一期廉政文化专栏。结合自身实际,将司法廉洁教育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廉政文化相融合,开辟廉政文化专栏,营造司法廉洁的文化氛围。
五是建立健全司法廉洁制度。根据法院实际和审判、执行工作特点,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利于预防腐败的相关制度,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案。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把组织开展此次教育活动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开展此次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全院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此次教育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确保本部门所有人员都能认真参与此次教育活动,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为确保教育活动落到实处,我院成立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薇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监察室设立办公室,由监察室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加强对外宣传报道,积极展示和树立良好的法院形象。
开展好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各部门要注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处理好教育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同时,要及时报送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有关信息和动态,并于2月20日前将个人心得体会和部门活动总结报送院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