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诉讼指南

行政案件材料清单

时间:2022-01-14 阅读:12155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行政诉讼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起诉状

原件,且需所有原告签名或盖章。份数按被告人数加一份提交。

2

原告主体资格证明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三项需加盖公章)。

3

委托手续

律师代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律师所函原件、律师证复印件(三项材料内容需一致);法人单位员工代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明等;近亲属代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亲属关系证明等。

4

起诉依据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起诉的,应提交行政机关制作的相应法律文书复印件;起诉行政机关不作为的,当事人应提交其在行政程序中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等。

5

证据材料

复印件,按被告人数加一份提供。

当事人提交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