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审务公开 >> 文件选编

关于2016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时间:2016-09-14 阅读:15073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2016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2016年洪山区法治城市建设工作要点》、《洪山区2016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以及《洪山区2016年度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的要求,更好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为我区法治城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以省、市、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为依据,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洪山的总体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

二、 任务分解

(一)构建法治工作机制。具体要求:成立党组书记为组

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法治建设年度计划,及时向区委法治办报送工作情况,全年报送信息和材料不得少于8篇。

责任部门:办公室

(二)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具体要求: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的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党组要专题研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重要问题,有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的工作记录、会议记录、正式文件等。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治处

(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具体要求:建立党组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制度,全年学习2次以上;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定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组织本单位法治和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时报告依法履行职责和组织开展法治建设情况。

责任部门:政治处

(四)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率先垂范。具体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模范履职守法,依法依规出庭应诉,尊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领导干部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责任部门:监察室

(五)推进依法决策。具体要求:完善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等程序规定,生效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党内重要文件备案;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治处、机关党委

(六)落实重大事项向区委报告制度。具体要求:党组就本单位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向区委报告,全年不少于1次。

责任部门:政治处、办公室

(七)贯彻落实司法改革各项部署。具体要求: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部署,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诉讼制度改革、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推动庭审视频建设,并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责任部门:政治处、审管办、各业务庭

(八)推进公正司法。具体要求: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制定相关制度,开展专项检查,推进依法公正廉洁司法。

责任部门:监察室

(九)推进司法公开。具体要求:积极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

责任部门:审管办、办公室、各业务部门

(十)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具体要求: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相关制度,建立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无涉法涉诉进京非正常访。

责任部门:信访办

(十一)推进建设性执法司法。具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十六条意见”,有具体工作方案和活动记录,第三方执法满意度不低于90%。

责任部门:办公室

(十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具体要求:根据全区“七五”普法规划,制定本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深入开展各种形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部门:政治处

(十三)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具体要求:积极参与各项法治创建活动。制定本院法治创建活动方案,明确创建办法和标准,并负责组织落实。

责任部门:政治处、办公室、机关党委、信访办、法警大队、行政科

(十四)法治形象建设。具体要求: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用法治方式推进公正、化解矛盾、深化改革、维护法治洪山相信。

责任部门:本院各部门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组织

为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程义光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我院法治建设工作。日常机构设在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和协调法治建设的相关事宜。

(二)落实责任,定期通报

各项任务的责任部门要就承担的任务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日常工作台账,年底按期上交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任务项目的责任部门于每季度末,将任务项目的完成情况总结书面报告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就任务项目开展情况向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报告。

 

2016年度洪山区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评分标准(政法部门).docx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