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法庭切实履行“三员”职责 全面助力基层法治建设
时间:2022-02-10 阅读:5299
近年来,我院和平法庭认真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全面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按照我院党组提出的城区法庭专业化建设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当好基层法治建设的“化解员”“服务员”“宣传员”,全面助力基层法治进步和社会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22年2月9日上午,和平法庭庭长瞿汉春作为基层代表在2022年全省中级法院院长暨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上汇报法庭工作。
当好矛盾纠纷“化解员”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不断推进专业化建设。按照我院类案审判工作安排,和平法庭主要集中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和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围绕提高专业化审判工作成效,法庭积极推进类案裁判规则的总结提炼,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为应对后疫情时代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新特点新变化,集中开展专题调研,针对该类纠纷存在的继续履行合同难、调减租金幅度难、划分违约责任难和适用小额程序难的问题,及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明确裁判思路,统一裁判尺度。
2020年4月以来,妥善化解涉疫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70余件。在道交纠纷案件审理中,作为全省首家启动上线“道交一体化平台”的基层法院,主动加强与公安交管、保险行业等部门的人员对接、工作对接、标准对接、培训对接和宣传对接,推动道交纠纷处理实现公开透明、尺度统一、高效便捷。2021年,和平法庭审结道交纠纷案件645件,调撤率49.1%,判决上诉率不到10%,全年生效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率不到1%,专业化审判的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持续推进便民化办案。结合房屋租赁、道交纠纷案件审理特点,积极推行模块化管理,实现由传统“案跟人走”到“人跟案走”的工作模式转变。将司法辅助人员分为庭前送达组、庭审保障组、综合协调组,庭前送达组负责排期开庭和送达,庭审保障组负责庭审记录,综合协调组负责裁判文书送达和归档,司法辅助事务实现分段集约运行,让矛盾纠纷得到更及时、更便捷的化解。2021年全庭4个员额法官受理案件2126件、结案1524件,法官人均结案381件。
切实推进高效化审判。积极推广运用“线上办案”,2021年电子送达适用率95%、线上开庭案件149件,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针对道交纠纷当事人多且均涉及后续赔付的特点,庭审时设立微信群,方便后期诉讼流程推进,督促当事人及时自动履行。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结合令状式、表格式等简式裁判文书的适用,探索提炼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和道交纠纷案件的庭审要点,加快案件庭审进度。开展要素式审判以来,该类案件庭审时间缩短三分之一,平均不到40分钟,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程序的占比超过90%,简式裁判文书适用率100%。
当好社会治理“服务员”,助力基层法治建设,积极主动争取辖区党委支持。2010年因原址拆迁,和平法庭开始借用其他单位办公楼办公,硬件条件落后,法庭建设严重滞后。随着近年来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在城区自主建设法庭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为此,在院党组的统筹协调下,在辖区街道的支持下,2021年3月,和平法庭迁入新的办公场所办公,新法庭房屋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办案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准确把握人民法庭职能定位。人民法庭处于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既是办案单位,也是辖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除做好日常执法办案工作外,和平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格局,庭长定期列席街道司法综治工作例会,为党委政府及社区有关单位提出法律风险防控预案和决策参考。
创新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平法庭辖区楼宇经济较为繁荣,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也多为涉企案件,为更好服务辖区经济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平法庭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次组织干警走进辖区企业集中的写字楼和工业园区,针对企业迫切的法律服务需求,与司法所、街道、物业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协同筹建楼宇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建立司法确认无缝对接机制,努力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当好法治教育“宣传员”
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利用法庭了解基层、贴近基层的特点,积极推进巡回审判点建设,定期选择典型性、多发性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切实发挥司法的规范引领作用,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切实推进法治宣传。开展“司法服务三进”,主动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解答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物业管理、房屋过户、业委会设立、房屋租赁、婚姻家庭等民生法律问题,切实提高基层群众学法、守法、用法能力,努力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2021年,干警参与基层社区各类活动40余人次。
助力提升基层组织管理水平。积极回应群众新需求新期待,与社区形成常态化对接机制,实施“问需于民”活动,法庭干警定期到社区办事服务大厅,开展“法律咨询小课堂”,协助社区调处矛盾纠纷,切实提升基层组织的矛盾化解能力。
下一步,和平法庭将继续按照“人民法庭应当成为基层法治进步、社会文明、乡村振兴的重要法治力量”的工作要求,克难奋进,久久为功,努力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