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 司法护航 消费无忧
时间:2024-03-15 阅读:1910
为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洪山区法院组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法治宣传进社区
“法官,我买了个手机,店家送了充电宝是坏的,能不能让店家给我换个好的充电宝?”“法官,我前段时间买了辆新车,没多久就发现同款车降价了20000多块钱,能不能让车行赔偿我的损失?”……这样热火朝天的提问发生在一堂法治夜校课堂上。
3月15日,张家湾人民法庭走进长征社区,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社区居民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法治课。龚永博庭长为社区居民详细解读了《民法典》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重点条文,介绍了消费者的权利类型、经营者的义务类型,并通过经典小案例向居民们讲解了消费者维权的有效途径。龚庭长现场接受在场居民们的提问,针对老百姓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网络购物退换货问题、美容美发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强制购物消费等问题,龚庭长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详细的答疑,并提醒居民们在消费时要擦亮双眼、理性消费,在合法权利收到侵害时要积极、合法地维护自身权利。在场居民们纷纷点赞,并表示“可以多搞搞这样的法治课,听了蛮管用的!”
近一年来,张家湾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法润白沙‘周’”特色工作品牌,陆续开展了法治夜校、开设大市场“法治加油站”、搭建“4+N”多元调解机制等特色活动,主动送法进社区、进市场,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司法服务,“零距离”感受法治正能量。
法治宣传进市场
3月15日上午,由洪山区市监局、商务局、消保委主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在街道口银泰创意城隆重举行。活动现场,围绕“优化消费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及“放心购车 就在洪山”主题,洪山区法院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干警通过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以现场讲解、互动答疑的形式,向在场群众普及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与消费息息相关的相关法律法规,介绍了消费者享有的合法权利、维权方式,以及商家欺诈行为等一系列问题。
通过此次活动,教育引导消费者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增强消费信心;同时,也是对广大经营者的法律提醒,依法诚信经营,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杜绝虚假宣传、商业欺诈等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洪山区法院将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为契机,持续扩大法治宣传力度,发挥司法引领作用,让经营者规范经营,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助力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建设法治洪山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