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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亮生活 法护民生

时间:2026-05-29 阅读:50

五月和风暖,法润万物时。2026 5 月是全国第六个 民法典宣传月。为持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切实把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身边、融入百姓日常,洪山区法院紧扣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精心策划、多点发力,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法治宣传活动,让纸面上的法条 活起来,让普惠性的法治 暖起来    

以案释法 送去“法治及时雨”

522日,张家湾法庭庭长高娟走进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以合同常见法律风险与防范为题,为学校全体中层干部以及财务处等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带来了一场内容充实的法治讲座。高娟庭长立足《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结合近年来审理的涉高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通过专题授课+案例剖析+互动答疑的形式,系统讲解了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常见法律风险。从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印章使用规范,到诉讼时效、财产保全等高频风险点,高娟庭长逐一梳理了高校合同管理中容易忽视的法律雷区,并针对性地提出规范合同模板、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强化履约过程监管等实用建议。

 

电子合同效力如何认定?”“缔约过程中的合同草案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在互动交流环节,高娟庭长逐一解答了与会人员提出的实务问题,现场气氛热烈。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法官的讲解贴合学校工作实际,干货满满,既有法律高度,又有实操温度,对今后规范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下沉社区 法官讲租房那些事儿

各位叔叔阿姨、邻居朋友们,大家好!我来自南湖法庭。今天不讲生硬法条,就聊咱们天天都能碰到、家家户户都关心的租房那些事儿。活动伊始,南湖法庭曹云扬法官亲切的开场白立刻拉近了与现场居民的距离。521日,在三鸿社区悦享邻里嘉年华活动现场台上,曹法官围绕民法典中与房屋租赁相关的核心规定,解读三个必知法律知识点:1.租房超半年,书面合同不能少。2.房屋自然损坏,房东负责维修。3.租房期间房屋卖出,不影响租约继续履行。

为了让法律知识入脑入心,宣讲结束后,南湖法庭干警还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现场互动有奖问答,问题均来自法治宣讲的三个知识点——“租赁超过几个月必须签书面合同”“房屋自然损坏由谁维修”“租房期间房子被卖出能否继续租住等问题一经抛出,现场居民纷纷举手抢答,气氛热烈。答对的居民获得了精心准备的小礼品,在欢声笑语中促进了法治意识。

走进课堂 播撒法治种子

527日,和平法庭法官助理孔易、刑庭法官助理冯泽军走进辖区小学,为六年级同学们带来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启蒙课。此次法治宣传活动紧密贴合小学生的认知特点和兴趣需求,采用游戏比喻”“案例故事”“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将抽象的法律概念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生活语言,引导同学们认识《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未成年人的四大权利以及六大保护体系,帮助同学们建立起对法律的基本认知框架。

为增强警示效果,活动现场选取了网络恶搞侵权、小偷小摸、校园霸凌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以案释法、以法论事,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霸凌绝非儿戏等法治理念。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踊跃参与互动和提问,在法治课堂中收获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同时也让法治种子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护网。

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洪山区法院将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持续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让民法典真正走进千家万户、融入日常生活,以法治之力护航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守护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