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办公室 时间:2018-08-03 阅读:1448
最高人民法院对我院连续在法院系统工作三十年的干警授予了“荣誉天平奖章”光荣称号,获得此项奖章的同志分别为:王宏胜、余翠兰、李麦玲、李真喜、喻承跃、邬幼明、何艳、朱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