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责任净化环境
作者: 洪山区人民法院 时间:2012-06-01 阅读:326
江城四月,一场旨在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治庸问责”风暴在武汉市全面铺开。当前有的公务人员工作业务不精、能力不强、得过且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重权轻责、自由散漫、谋人不谋事。这些行为很大程度造成了武汉市投资环境差,优惠政策难兑现,企业投诉多,部门乱收费等严重后果,给武汉市的整体形象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而产生这些行为主要是因为部分公务人员缺乏责任感。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高速发展,人们对责任已经淡漠或遗忘,尤其出现了对责任的错误理解。有人说,英雄无用武之地,往往把庸懒散归咎于机关的制度,认为机关没有给他们提供挥洒“拳脚功夫”的舞台。殊不知,在工作中养成的傲慢的态度,懒散的习惯已使他们不愿接受更多的挑战,不愿承担更多的责任,产生了对简单的、容易的工作轻视的态度,对困难的、棘手的问题退缩的心态。 科尔顿说:“人生中只有一种追求,一种至高无上的追求,就是对责任的追求。”责任是一个很有力量的词,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感。5.12大地震,我们看见了解放军的责任,看见了老师的责任,看见了母亲的责任,甚至还看见了一些小同学们的责任...其实在这次大灾难中,我们看到的最多的就是感动和责任。追求责任的过程是一个创造奇迹的过程,我想如果每一个公务员都像他们一样将“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置于心头,庸将从何而起? “责任重于泰山”就是把困难想在前头,把工作做在前头,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头。“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这是每一个国家公务人员的责任。我们要秉承“群众事无小事”的信念,“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善待每一个不同的个体,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每一个细枝末节。“在其位谋其事”,这才是我们每一个“些小吾曹”之本色。如果责任心不强,只想当官,不想做事,在其位不谋其政,碰到问题不解决,遇到矛盾绕着走,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结果就会问题越积越多,以致酿成大祸。生命一分钟敬业六十秒,勇敢的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人生才会充实,生活才有意义。 由于在治庸风暴开展的同时也正在贯彻落实省、市 “万民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作为法院的一名干警同时又是一名驻村工作人员,随工作组走访调查“三农”。在驻村期间,我们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及党员大会、座谈会和走访调查、典型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宣传中央、省、市、区文件精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等,为老百姓答疑解惑。同时,深入石咀村的每个农户,与农户面对面,心连心的交流,开展社情民意大调查,每家每户发放问卷,重点了解农村政策落实、民生改善情况以及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要求与期盼,真正了解农民的所思、所急、所想、所盼。 驻村期间我坚持白天在岗,晚上值班,杜绝了“走读”现象,对走访后发现的问题,不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而是认真记录汇总并结合基层实际与所属部门的职能,通过制作通俗易懂的法律宣传展板,帮助解决群众对于相邻关系、赡养、抚养纠纷等的法律疑惑。另外对于不属于自己部门的以及群众提出要求的事项,比如通村公交线路短、班次少;新农村合作医疗医保卡的发放滞后;村级公共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也积极向上级汇报,尽力争取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确保落实好驻村工作。通过深入基层,我发现广大群众都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但是观念不够深入,不够普及,即便有念头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在传统观念和其他人的影响下也不会坚定的拿起法律武器,因此我觉得作为一名干警不仅要在工作的地方认真严谨、勤廉高效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还要积极以身作则,用自己的知识去说服、帮助广大群众树立法律维权意识,为法治社会的发展尽职尽责,并且这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 如果说“三万活动”是直面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深刻的问题的话,在“三万活动”不断推进并掀起的“治庸问责”风暴,更是从另一个层面确保将对广大群众的深切关爱落实到行动上,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我觉得我们应该以治庸为契机,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自查反省,从根本上剔除庸、懒、散、吃、拿、卡、要等庸病,坚守作为公务人员的职责,切实提高服务效能,转变工作作风,当好群众的公仆。 治庸风暴的展开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时刻警醒自己作为一名公务人员的职责,一名法院干警的职责。不要在平庸中放弃了自己的梦想,不要在懒散中抛弃了自我的责任。不论身处什么部门,什么职位,都要做到心中有责任。不仅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还要积极探索如何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敢于接受公众的监督与考验,依靠群众的信任与认可,共同致力于民主法治社会的发展,这对于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聚力,努力实现党风政风明显进步,服务效能显著提升,队伍形象焕然一新,创一流发展环境,推动和谐武汉建设和实现武汉跨越式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