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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庸要长效 制度需先行

作者: 洪山区人民法院       时间:2012-06-01 阅读:459

在全国各地风生水起的治庸风暴中,我市的治庸问责行动力度之大、影响之深不可谓不夺人眼球,高调问责的背后是市委市政府对改善官员勤政的迫切期望,也是人民群众对官员爱民的翘首以盼。但吏治问题是中国几千年的痼疾,治理官员慵懒也是自古有之,齐威王水煮庸官可谓严厉至极,然正如年年反腐,却挡不住贪官入狱的步伐;代代治庸,亦收不住庸官懒散之心的现状,一阵风的治庸问责往往收效甚微。如何把美好的初衷转化为实在的成就似乎是历代治庸者孜孜以求却又有心无力、留有遗憾的历史怪圈。而走出这个怪圈是每位治庸者无法避免的难题。笔者以为,找准庸因,制定章度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纵观历次治庸,患有“机关病”的“混混官”,依旧是“平平安安占位子、忙忙碌碌装样子、疲疲沓沓混日子,年年都是老样子”, 治庸过程中出现了偏离本意的问题:一是治庸不能一视同仁,治下不治上。与小公务员偷回菜也要“上纲上线”相比,湖南某市市长动用公共资源急见迫降机场的赵姓名人,被网友质疑,得到的结论却是为了公共利益,按照这种牺牲“个人休息时间”为民谋利的说法,我们反而应予以颂扬,谈何治庸?在“双重标准”之下,治庸又如何能服人?兵庸庸一点,官庸庸一片,让庸班子来治庸,只治表面的庸,不治实质的庸,治庸的效果是相当有限的;二是治庸手段单一粗放,不能从根本上达到预期的效果。抓现行的治庸难免会冤枉一个勤吏而漏网一群庸官,这种状况下我们的治庸不但抓错了对象也背离了初衷,而事与愿违的结果往往是最令人痛心的。

如何使治庸常态化、长效化,建立一种机制必不可少。首先,要建立一种合理的评价考核机制。把每位考核对象都纳入这个体系中,官无大小,一律参评。当然,考核的标准与细则要因岗位而异,要体现岗位不平等下的平等考核,要通过考核真正做到“贤者留,否者黜”。其次,要营造一种相互尊重的监督氛围。形成上督下与下评上,上下互相监督的机制,要改变现行责任追究中“追下不追上”,办事员为领导顶雷的丢卒保帅现象,以真正做到治庸问责中的实质平等。再次,要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治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不是问责,而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了问责而治庸只能是越治越庸。对待即使是犯了错误的同志也不能“一棍子打死”,何况有些是初犯、偶犯。我们制度建设的初衷是让官员们少挨棍子,多办实事,“改过自新、知耻后勇”往往能取得很好的效果。一是要给“庸官”以正名的机会,防止“伸冤无门”,二是给“庸官”以改过的机会,防止“翻身无路”。最后,要形成一种严格落实、不走过场的局面。流于形式的治庸只能是重复历史的怪圈,对于那些公认的“庸、懒、散”,要不留情面的惩治,严格依照公务员管理、考核方面的法律规章制度,有责必问、有错必究,杜绝“轰轰烈烈搞形式,扎扎实实走过场”,要向深层次和精细化治庸推进,真正形成治庸风暴的摧枯拉朽之势。

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治庸,都必须建立一套完整合理的机制。通过公开透明的考核评价,将各级官员放进“金鱼缸”里接受系统内与系统外的双重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将治庸纳入规范化、公开化和常态化的轨道,才能走出治庸周而复始的历史怪圈与现实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