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评价体系的建立
作者: 洪山区人民法院 时间:2012-06-01 阅读:1531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为思想政治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提出了新的要求。笔者结合工作的实际,浅析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强化整体功能,创新管理方式,重塑运作流程,整合资源优势,探索建立适合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 一、构建思想政治工作评价体系的背景 思想政治工作长期以来因其缺乏硬性考核指标,对其效果评价普遍存在着拍脑门、凭印象等主观判断的现象,不能够全面系统地评价一个单位、一个支部的工作,不能真正显现思想政治工作评价的效果和质量,大体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观念,认为思想政治工作的衡量标准也没有一个硬性的尺度,多做少做无关紧要,因而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扎实,把主要精力都集中在业务的开展和职能的履行上,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两者的结合上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 (二)思想政治工作方法需要改进。有的仍习惯沿用念报纸、读文件、开会批评等传统方法,学习方式和内容显得陈旧、枯燥,导致干部职工将政治学习当作完成任务,而不是充实和提高自己。 (三)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如何,都会直接影响到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效果,基层组织要增强凝聚力,除了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还须以“己”正人,有的示范作用发挥不够,缺乏感召力和亲和力,不能在潜移默化中对干警产生积极影响。 (四)思想政治教育开展难度大。在收支两条线、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思想教育活动不能细化和做实,特别是涉及到干警现实问题的思想教育难以见效,思想政治工作有时候掌握不了新情况,说明不了新问题,引导不了新观念。 (五)整体优势发挥不够。由于缺乏系统的管理和全面的衡量评价,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因此,对思想政治工作的管理都是单项对口、条块分割,对思想政治工作的整体把握和定位就不全面准确,缺乏“上下一盘棋”的思想,导致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容易出现“重叠”或“盲点”,整体效能发挥不出来。 二、构建思想政治工作评价体系的价值 在新的历史时期,构建思想政治工作评价体系势在必行,它是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价质量和效果的重要途径,它的价值在于: (一) 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加系统规范。思想政治工作评价体系不是单纯的对某项工作进行评定,而是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综合评价体系,评价内容涉及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方面面。同时,也使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有程序,质量有标准,职责有分工,考核有依据,体现了系统性、全面性和权威性,保障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 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加立体有形。思想政治工作最难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虚功实做”。思想政治工作评价体系的建立,把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内容、标准等进行量化,以评价的形式确定下来,并通过对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评价,帮助认清工作的指导思想、内容、原则、形式、方法等一些基本问题,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使过去“无形”的工作变成“有形”的管理,思想政治工作方向明确、目标具体,走上硬化、量化、实化的轨道。 (三) 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加富有活力。通过评价,进行纵横比较、查找问题和不足,能及时获得有关思想政治工作过程实施情况的信息,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根据获得的信息调整或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帮助思想政治工作者客观地评价自己的工作效果,认识工作中的差距;增强创新意识,发挥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主动性;对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方面面进行重新梳理和流程再造,结合思想政治工作自身特征,坚持考核结果与考核过程并重,考核单位工作绩效与考察干警精神风貌、队伍士气、职业道德建设并重的原则,能够更加及时准确掌握基层工作动态,把握干警思想脉搏,更好地指导基层开展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转化为推进部门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三、实施思想政治工作的评价原则 构建思想政治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将对基层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科学评估和准确判断,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指导意见,它的评价原则要坚持以下四点: (一) 科学定位的原则。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能顾此失彼,必须全面思考,统筹兼顾,从推进企业科学发展的大局着眼,以此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全面系统地评价,促进基层单位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 继承创新的原则。思想政治工作既要继承优良传统,更要适应形势变化,只有不断地从工作理念、管理机制、方式方法上创新求变,让创新成为一种常态,才能使政治工作富有时代特色,更具感召力、凝聚力和生命力。 (三) 管理流程化的原则。注重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按照“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的评价流程,每一个流程环节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现无间断动态流程管理,确保评价工作落到实处。 (四) 系统评定原则。为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动态与静态相结合、过程与绩效相结合,综合评估与分析对比相结合等方法,对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价值判断和评价,力求做到定性合理、定量科学,全面、客观地反映工作。在此基础上,将评价结果纳入党的工作系统化考核,作为各类评先表彰的直接依据,增强了考核评级的科学性。 四、思想政治工作评价体系的考核内容 笔者认为,探索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评价体系,将内容分为六个方面,各占一定的分值进行考核: (一)思想教育内容是否落实。要考核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否渗透到司法业务、日常管理乃至干警的日常生活中去;是否在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司法能力上着力,在加强文明司法、树立良好形象上着力,是否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是否帮助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树立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评判和自我批评之风,以坚强的党性保持党的作风建设,使党员干警都保持旺盛的斗志、昂扬的精神状态和顽强的工作作风。 (二) 学习培训的形式是否丰富。考核党组织、理论学习小组、干警的学习情况,还有干警学历培训、岗位培训、专题调研的情况,要看是否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是否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是否建设了学习型的党组织;是否针对办案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工作,及时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了干警法律法规的掌握运用能力、解决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提升干警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科学执法等综合能力。 (三) 典型宣传氛围是否浓厚。要看是否把在审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了适度褒奖,是否树立标杆引导。推出的典型是否有真实性、亲切感、可以学、都能做,是否认同他们工作的付出和努力,以此激励人、培养人、正确用人来提高队伍活力,让愿干工作的人有奋进的动力和期盼,并在上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关爱同志的环境是否形成。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深层次的转型期,各种压力纷纷伴随而来,办案的压力、充电学习的压力、竞争机制的压力、身体健康的压力、个人发展的压力等等。这些压力都会影响到工作甚至于身心健康,思想政治工作的考核,还要看是否关注干警的身心健康,是否做到以人为本,关心人、尊重人、理解人和信任人,给每一个成员以舒心的工作环境、开心的生活环境、倾心的诉说环境、贴心的慰问环境。 (五)思想政治工作是否有创新。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给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要考核思想政治工作形式上是否有新的举措,是否树立与新时期相适应的思想政治工作新理念,坚持科学的原则,借助科学的方法,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抓关键,破难题,亮出“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的创新招数,不断增强内在生机和活力,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六)党员干部和群众的认可指数。考核思想政治工作是否找准了“切入点”,是否从广大干警普遍关心的焦点、热点和实际问题入手,努力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每位干警的心坎上,及时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和处理前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团结队伍,稳定人心,鼓舞斗志,形成合力。思想政治工作找准了切入点,才能有生命力,才能为干警所接受、拥护和欢迎,认可指数才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