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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签订专业实习导师制共建协议

作者: 杨瑾      时间:2017-05-12 阅读:1341

    为深化院校合作交流,培养卓越法治人才,促进洪山大学之城建设。5月11日下午,我院与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在该校举行专业实习导师制共建协议签约仪式。中南民族大学副校长段超、法学院院长段晓红、副院长孙光焰,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闫小龙,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甄爱军,民二庭庭长黄俞海出席签约仪式。中南民族大学200余名学生参加,仪式由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军主持。

    仪式上,法学院段晓红院长介绍了双方开展实习导师制共建的背景、形式和内容等基本情况,对实习学生提出“六个一”的要求,并希望实习导师制能够建立双赢的合作模式。

    我院闫小龙院长介绍了法院工作开展情况,分享了自己的工作心得,并在致辞中表示,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与我院渊源深厚,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法学院的法学实践教育在全国名列前茅。我院将积极推进实习导师制,为广大法律院校学生提供一个了解社会、适应社会的平台,希望以实习导师制为契机,推动平台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为培养优秀法治人才贡献力量。

    随后,段晓红院长与闫小龙院长分别代表双方在共建协议上签字。段超副校长为我院法官代表黄俞海授予实习导师聘书。我院法官代表黄俞海与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分别作表态发言。

    最后,中南民族大学段超副校长以“感谢”、“希望”和“祝愿”为主题致辞,感谢我院对中南民族大学的关心支持,希望法学院学生珍惜实习机会,祝愿实习导师制共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