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作者: 办公室 时间:2013-04-10 阅读:899
为了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优化法院队伍结构,经区政府同意,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5名(其中包括12名速录员、2名新闻宣传人员和1名网络管理员)。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速录员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审判事业。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二)岗位任职具体条件
1、速录员(招聘12名)
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能流利记录开庭、调查、询问、调解、执行等过程,能够撰写法律文书,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良好。
2、新闻宣传人员(招聘2名)
新闻或中文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熟练的摄影器材操作技术。
3、网络管理员(招聘1名)
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网络管理的软、硬件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者于2013年4月10日—4月17日(共8天)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照片两张到我院政治处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投递求职材料。交纳报名考务费50元。4月19日考生到本院领取准考证。
2、综合知识考试
(1)时间:5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
(2)地点: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大厅三楼会议室
(3)形式及内容:笔试闭卷形式,题型设置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答题时间为120分钟,内容涵盖政治、经济、历史、社会、人文、法律等。
3、计算机汉字录入考试
(1)时间:5月6日(星期一)下午2︰30
(2)地点:中南民族大学理工科实验楼四楼
(3)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录入一段文本,主要考察计算机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度。
4、面试
(1)时间:2013年5月7日上午9︰00
(2)地点: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大厅二楼会议室
(3)形式及内容:采取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答题进行。应聘人员按抽签序号进行面试。如应聘者人数较多,我院将随机分组,并以组内的序号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5、招聘成绩确定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其中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50%,计算机汉字录入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40%。
6、招聘成绩公告
所有考试完成后,将三项成绩汇总,按成绩依次排名,所有人员的成绩将在我院一楼大厅公告。
7、体检和政审
应聘人员经笔试、面试和计算机汉字录入考试后,将对速录员前12名,新闻宣传人员前2名,网络管理员第1名进行政审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不合格的,从速录员第13名、新闻宣传工作者第3名、网络管理员第2名依次等额递补。最终确定15名聘用人员。
四、聘用待遇
司法辅助人员录用后,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即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月收入2000元(含应当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工作表现优秀者,年终给予一定奖励。本院不提供住宿,请被录用人员自行安排。
联系电话:027-87532571
联系人:马路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2013年4月9日